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按照全军统一部署,2022年12月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将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直接选拔招聘对象,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理工类毕业生中选拔。其中,小语种专业、法学专业等军队建设急需专业可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但本科为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中选择。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视为留级或休学半年以上的毕业生(已应征入伍的除外),不纳入直接选拔录用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优秀,自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警察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标准要求。
(2)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在规定的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条件。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4周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少数民族和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一岁。
(4)身心状况。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检,结论合格。
(5)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志愿到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等部队工作,或在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运动队骨干、服过现役。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招聘流程
(一)下达计划,组织登记。招聘单位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直接向社会选聘岗位计划。应届毕业生联系招聘单位进行线下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并同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反馈信息提交成功后,才能有效报名。
(2)资格审查和初选对象。武装警察部队对报考人员的院校、专业、学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选。
(3)体检和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初选候选人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
(4)实地考察和综合筛选。招聘单位对初选人选进行统一考察和筛选,主要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初选人选的实际表现、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实地考察的具体日程、形式和方法将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5)专业评价,集中选拔。招聘单位统一从领导力、意志品质、身体素质、敬业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评价。专业评价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规定。
(六)统一控制、审批对象。武警部队在对征兵单位进行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对新兵资格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研究确定拟招收人选。
四、职称评定
首次直接选拔招聘对象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奖励和定级。其中,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授予武警上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
动词 (verb的缩写)有关注意事项
申请人对个人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用人单位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本次直接选拔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招聘代理。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请按照招聘程序做好相关准备,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各招聘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武警工程大学张主任,13630256165;
武警学院袁主任,18010562777;
武警海警学院蒋干事务,17855801243;
武警士官学校邢主任,18695957050;
武警研究所李所长,13811047547。
举报信箱: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部署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9;举报电话:010-68736674。
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对直接选拔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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