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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2020招生简章

江苏警官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江苏警官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立高校 学历层次:本科,学制4年。

江苏警官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江苏警官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立高校

学历层次:本科,学制4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公48号)

安德门校区(南京市雨花台区晓星路16号)

一.组织结构和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警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招生接受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进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在江苏省招生。考生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全国高考,年龄在16周岁以上(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专业全国招生。

三、招生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规定的标准,符合学院教学要求。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

考生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审。候选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心理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祖国和人民,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热爱公安事业,愿意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受过处罚或者免予处罚、正在接受教育、强制戒毒的;

2.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或者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集会、示威以及其他旨在反对国家的活动;

4.组织参与色情、吸毒、等活动或者因殴打他人、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被行政拘留的。;

5.曾被开除学籍、团员或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等严重行为的;

6.已取得国(境)外居住证或者年满16周岁后在境外停留6个月以上的;

7.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或者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等旨在反对国家的活动;

8.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社会影响恶劣,或者贪污受贿的;

9.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宜录取的情形。

(2)身体状况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标准(所有合格标准均含标准号):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2.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不胖不瘦。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m)在17.3-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25.7之间;

3.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4.双耳重听;

5.没有口吃;

6.五官和身材正常,脸上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疤痕、麻木、胎记等。),没有特别明显的疤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在颈部、手臂和腿部(膝盖以下),身体其他部位无大面积瘢痕挛缩;

7.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或“O”型腿、严重扁平足即扁平足、纹身、秃顶、嗅觉不灵敏等。),而且没有各种残疾和畸形;

8.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9.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正常;

10.没有其他不适合录取的情形。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复查。如有弄虚作假经核实或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或按学籍管理规定作出其他处理。

(3)面试和身体状况

1.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协调能力、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鉴定考生是否适合公安工作。

2.身体素质。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评并通过测试(所有合格标准均包含标准数)。体检项目有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四项中有三项及以上达标,体检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合格标准为:男生50米跑9.2秒,立定跳远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引体向上9次/分钟以上;女生50米跑不到10.4秒,跳远立定超过1.5米,800米跑不到4分36秒,仰卧起坐超过25次/分钟。

四。面试、体检、体检和政审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检(以下简称面试),接受政审。面试、政审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才有录取资格。

(一)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给予预报名。面试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于7月12日至16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凭考生编号、身份证号、密码、动态密码进入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面试在7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时间安排和面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由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布。拟报考我院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本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3)面试个别淘汰。如有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则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

(四)考生政审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在考生录取前组织实施。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考虑文化考试,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按文理科,符合年级,按排序,遵循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投档辅助分数排序;辅助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江苏省按照“分数在前,成绩在后,分数在前”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3)变速比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

(4)公安专业本科提前批录取,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有限,因为高考信息填写风险自担。普通(非公安)专业在本科二批录取。

(5)江苏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水平要求为2B,必考科目的水平要求为5合格。

(6)高考语言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

(七)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

六、收费标准

(1)学费:公安专业6000元/生/年;普通类(非公安类)专业按5200元/生·年的标准收取,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按5800元的标准收取(详见苏加飞〔2014〕136号)。

(2)住宿费:浦口校区1200元/年(6人),安德门校区1100元/年(6人)(详见苏佳飞[2002]369号)。

七。学生资助

学院为各级学生提供各种奖励和助学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毕业生就业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5〕106号)有关精神 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录用公安院校公安毕业生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审,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普通(非公安)毕业生按国家规定的政策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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