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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现将枣庄市直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现将枣庄市直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与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相适应;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要求;

(5)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人选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9日以后出生);高级职位人选一般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就业的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学历求职。

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在大陆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省居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和储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全日制高职(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于尚未取得国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宽容”的方式,允许其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外学位认证的证明。

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需要在报名时出示有就业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托毕业生求职,需出具定向、委托单位同意的申请函;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应聘或解除聘用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前取得。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和兼职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满年累计,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在这个方案中,它是作为附件附加的。详见附件1《2022年枣庄市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

第三,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

用人单位拟于2022年7月8日发布招聘简章,并通过用人单位、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zaozhuang.gov.cn/)、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zhrss.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注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9日11:00-7月22日16:00。

注册网站:所有用人单位的网站。

2、单位审判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9日11时-7月22日16时。

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各用人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和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申请人补充。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将公布咨询电话,并有专人值班,解答报名者的咨询。对审查合格的,面试资格审查时,保留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备查。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如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资格。

3.在线支付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9日11:00-7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在各用人单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网上缴费者视为放弃。

成功缴费者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9: 00至7月30日上午8: 30(考试开始前半小时)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考试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造价〔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拟享受考试费减免的农村贫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对象不缴纳网费。初审通过后,他们会按照各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到各用人单位的邮箱,并致电用人单位进行确认。邮箱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期间材料上传有困难的,请电话说明情况。可以先减或免材料,后补材料。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放弃资格。

所需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请人,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申请人,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设置考试比例为1:3,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生等岗位。根据报名情况,未达到1: 3开考比例的,经市直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含)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申请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报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研究生,按比例采取直接面试;其余职位笔试和面试,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上午9: 00-11: 30。

笔试地点:具体根据准考证。

笔试人员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2022年枣庄市直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承诺书、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纸质版),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考一科,按岗位性质分:A-临床,B-康复,C-检查,D-西医,E-护理,F-针灸推拿,G-麻醉,H-影像,I-金融,J-信息技术,K-中医,M-综合,N-中医,O-口腔医学,P-医学。个人笔试成绩可在报名平台入口查询。

2.采访

(1)面试人选的确定

(1)报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生,按比例直接面试。

(二)其他职位的面试人选,根据职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有空个空缺的,取消招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应及时关注各用人单位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发布。雇主不会单独通过电话通知候选人。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有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表、枣庄市直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健康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对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提供相关材料。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就业的,还须提供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工作的省居民还需要提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资格审查通过者,可登录各用人单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

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空缺的岗位空,按笔试成绩以上或含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有空个空缺的,取消招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鲁发改造价[2022]55号文件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分别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岗位急需人员或博士生按面试成绩占10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4)调查和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选。考试总成绩以用人单位发布的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公布的总成绩为准。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对考察合格者,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关于修改〈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其他规定为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空缺,同一岗位已通过考试的人员,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5)宣传和就业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其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2022年市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2022年市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备案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枣庄市直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疫情防控通知。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在初审和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雇主的电话号码:

枣庄市立医院:0632-3288012

枣庄市中医医院:0632-3068011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0632-3699009

枣庄市皮肤病防治院:0632-5506631

枣庄口腔医院:0632-5735816

枣庄市中心血站:0632-331954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2-3317249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

来源: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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