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财会[2023]1号
周宁县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
人事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
(2022版)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22〕35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指南》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用知识、专业核心知识、专业发展知识三大类16个科目。同时设置了初、中、高级职称重点学习内容,符合会计人员成长规律,有利于全面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加快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引导广大会计人员坚守职业道德,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为周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会计人才保障。
第二,抓好责任落实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三,加强宣传引导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团结各方力量,推动《指南》顺利实施。同时,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采集信息,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周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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