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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广东学院)是以经济、管理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我们从杭州文华校区迁至浙江省海宁市连航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当年招生。这是该省首批批准的八所私立中学之一。1999年9月,学院首次招生297人。[2]
2001年10月,学院顺利通过浙江省教育厅二级学院教学检查。到2004年6月,学院有3700多名全日制本科生。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确认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独立学院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认定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05年1月,学院通过了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和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
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2007年3月,经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学院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办方是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江文华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8月,学院迁至海宁市长安镇阳山路2号。学院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以新机制新模式规范和加强高校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执行。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的办学设施,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自主招生,自主颁发学历证书。
2013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浙江财经大学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同时,教育部将我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3年10月,学院全日制本科生9700余人。
2015年,学院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
2016年,学院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类院校创新创业合作小组理事单位、浙江大学创业学院联盟秘书单位。
2017年,学院顺利完成了省教育厅的教学巡视工作。
2017年6月,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近万人。
2018年,学院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2019年,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和浙江省高校产教融合省级示范基地,并被授予“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学校”。2019年9月,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超过1万人。
2020年,学院获批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1]
参考资料
1.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引用日期:2020-08-02]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长寄语[引用日期: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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