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召开警示教育会,对该区法院执行局助理法官袁截留、冒领涉案款物问题进行通报。
袁毕业于四川靖安职业学校。2019年6月在区法院执行局任法官助理。她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官接待当事人、处理案件、结案和归档。
2019年12月,袁卷入一起被执行案件。因为他在外地,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他很难在地方法院交执行款。希望袁支付案件款,通过微信将案件款转给袁。袁没有及时将案件转入区法院专用账户,而是放在自己的微信“钱包”里,后用于个人消费。
此后,袁利用职权解除了被执行人的身高限制,被执行人也没有向她索要过发票,询问过案件的支付情况。袁发现区法院的专用账户里有很多执行费、执行案件等往来款项,如果不及时支付,区法院的财务人员一时半会找不到。于是,她的胆子越来越大,有时甚至会主动找到被执行人,以收取执行费、执行案件工作人员不在为名,让被执行人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执行费和执行案件。方式是转给她来买单。
袁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被执行人的信任,以代为缴纳执行案件款为由,要求被执行人将钱转给她。然而,袁并没有代她支付,而是将其扣留用于个人消费。面对被执行人的一些要求,比如解除身高限制、毁约、解冻银行账户等。,她解决不了的,因为各种原因耽误了。此外,袁在协助法官办理执行案件的款项支付时,故意不扣除执行费。案件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后,他要求申请执行人通过微信将执行费转给他。
2021年8月,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到区法院反映,其委托人的执行费和执行案款已转给袁支付,为何对其委托人的相关冻结措施仍未解除。此时,袁套取、截留执行费和案款的行为浮出水面。
经查,2019年以来,袁利用职务之便,亲自接触案件当事人,贪污30名案件当事人执行费41笔、执行费20笔,全部用于购物等日常开支。经查,袁已全额退赃,并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
针对袁套取截留执行费、执行时间长、涉案金额大、执行费和案件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区纪委监委持续核查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责任人问题线索,同步开展“促三案”工作。(成都市锦江区纪委)
来源: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