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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调任)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教师和宿迁市中小学教研室工作人员,优化现有教师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宿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调任)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教师和宿迁市中小学教研室工作人员,优化现有教师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研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公开选调教研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调任)单位、岗位和人数

请参照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调)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其中:01-05岗位为公开招聘岗位,06-09岗位为公开调岗岗位)。

二、招聘(调动)对象

公开招聘:面向社会招聘(含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公开选调:面向宿迁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部委、省直等部门的居住单位)公开选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四)被开除公职、党籍、团员或者高等教育的;

(五)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到记过、降级、撤职、留用(、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的。未满3年,或者受处分未满期的;

(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17、2018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八)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考试舞弊、考试违规、录用备案后放弃报名等行为,被纳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黑名单”管理,且自封存之日起未满3年的;

(九)被认定“严重失信”不满3年,或者“严重失信”不满5年,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考生。详见苏政办〔2013〕100号、苏政办〔2014〕114号、苏公通〔2015〕28号、苏人社〔2015〕190号、苏坚发〔2017〕193号等文件,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 ——)。

(十)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秘书岗位的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且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四。招聘(选拔)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调)工作按照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备案的步骤实施。公选岗位06-09不需要参加笔试。

(1)发布公告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选调)信息。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办法

(一)报名受理和资格初审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的考生,可联系宿迁市教育局(联系电话见职位简介表)。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报名网站: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12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12月31日17:30;

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1月2日17:30。

(3)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

(4)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缴费。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通过该职位进行了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注册所需资料(包括注册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银支付方式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2)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二寸(35×45 mm)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01-05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3日12: 00至16: 00。

(6)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

(7)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如错号、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2019年1月9日-1月10日。

网上报名和打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岗位代码为01-05的岗位需要参加笔试;岗位代码为06-09的岗位直接面试,不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上午。

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规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在本次公开招聘(转岗)各环节的考试中(包括笔试、面试等。),成绩不低于考试总成绩50%的考生为合格。否则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所有环节的考试成绩都是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综合、公布的。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可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注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市教育局负责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届时,考生必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1.申请01-05职位的候选人应提供:

(1)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委托培养、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托培养、定向、联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得到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上述人员还应提供本简章、公开招聘(转岗)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文件和资料。(如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需要各种证件的,必须提供各种证件)。

2.申请06-09职位的候选人应提供:

身份证、学历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编人员》证明(机构编制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进入考试的证明(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盖章同意。县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符合《公开招聘(转岗)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01-09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一套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由市教育局取消面试资格,报考01-05岗位的考生,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要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市教育局下发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时职位代码为01-05,面试形式为讲座;岗位代码为06-09的岗位,面试形式为讲座和答辩。面试时,对于无竞争职位(指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成绩的60%)为合格。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面试结束后,岗位代码为01-05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计算考生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同一面试另行组织),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职位代码为06-09的职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者另行面试),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01-05岗位的在职人员必须在体检前提供公司同意报考的证明。

㈦调查

体检合格的,由招录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版)》执行,考察对象的个人信用和犯罪记录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在职人员(含本简章公布后辞职人员)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不按时提供的,视为不合格。

㈧宣传和就业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迁市教育局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由市教育局组织办理聘用手续(组织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表》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组织签订聘用合同等。);对反映的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市教育局决定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已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办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市教育局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不再递补空缺。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招聘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或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需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的各类违规行为(含失信行为)已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并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小册子的发布。此章由宿迁市教育局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发。

(2)职责分工。宿迁市教育局负责申请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项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各项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求搭建统一集中的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纠正职能,建立公开招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整改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如下:

1.专业设置。根据《江苏省202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2.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8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18岁或以上,指2001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

3.其他事项。除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各类证书。港、澳、台地区的有关人员报考,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参照《宿迁202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89575(宿迁市教育局)。

招聘考试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综合管理部电话:0527—84359272、84359053(宿迁市人社局人事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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