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组织是指假借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成立,神化首要分子,迷惑、欺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制造、传播迷信邪说,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的本质
第一,反人类。这是本质的第一个表现。鼓吹“人生宿命论”,以“人生灾难”“人间灾难”摧毁人的意志,主张人放弃一切“坚持”,逃避现实,远离社会,听天由命。
第二,反科学。的反科学本质表现在他们宣扬的神秘主义和所谓“教主”的“神力”、“神力”。
第三,。突出的表现就是逃避现实社会,对抗现实社会,破坏现实社会。组织的“要求”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会采取各种极端手段对抗社会,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宁,与现实社会严重对立。
第四,反政府。突出表现在试图传播“政府无用论”和“法律无用论”。鼓励人们只有依附领袖才能得救。公开煽动其成员对抗政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的基本特征
第一,对“领袖”的崇拜。教主都把自己神化,用欺骗的手段把自己装扮成活神,声称自己有很多超自然的能力和力量,欺骗成员,按照教主的吩咐生死与共。
第二,精神控制。教主为了达到使其成员对自己绝对忠诚的邪恶目的,使用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段,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进行“洗脑”,使其丧失独立判断能力,“进得去出不去”。
第三,编造异端。该头目宣扬“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等特定谬论,利用各种恐吓手段制造恐慌、恐怖气氛,使其成员狂热、盲目地追随该头目。
第四,聚敛钱财。“教主”要求“成员要全身心投入”,不择手段。同时出售他的书籍、音像制品、运动用品等。以高额利润,从而变得富有。
第五,秘密结社。一般以“教主”为核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采用非常隐蔽的联系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习武”甚至暴力手段发展成员。
第六,危害社会。突出表现为以极端手段对抗现实社会,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而且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常用的欺骗手段
作为一个职业骗子,这个头目采取了许多欺骗手段。他们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往往让好人深陷其中,直到家破人亡都难以醒悟。
第一,用歪理邪说骗人。教主为了敛财,控制成员,首先要骗人相信,吸引人的敬仰。为此,他们精心编造了“末世论”、“大灾难”、“巫术”、“天道”等一套荒诞离奇的谬论。这是古今中外惯用的谎言。
第二,打着宗教幌子骗人。在中国,公民享有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组织为了披上合法的外衣欺骗群众,逃避法律的制裁,往往打着宗教的名义,使自己在教义和仪式上与宗教有一些相似之处,以此来欺骗那些有宗教需求但缺乏宗教知识的人,使他们放松警惕,误以为自己是在参加正常的宗教组织或活动,而实际上却陷入了的泥潭。
第三,以治病避灾来引诱人。往往在人们每天最关心的平安健康上做文章。他们通常以治病避灾为初始诱饵,鼓吹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消灾避难,治病强身,常年“保平安”,从而诱惑群众加入他们的组织。
第四,用各种招数吓唬人。往往利用人们对鬼神等虚构的超自然力量的恐惧心理,先吓唬人,然后再卖一个避免恐惧的“法宝”——加入组织。
第五,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活动在农村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利用一部分人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看重物质利益,以小恩小惠赢得人心,培养“忠”感。
第六,用暴力恐吓人。一些组织使用暴力强迫人们加入公司,并不断恐吓他们继续参与非法活动。为了巩固其权力,组织还与脱离该组织的“叛徒”和拉拢其成员的“对手”进行斗争。
的社会危害
首先,它危及国家的政治稳定。表现在:破坏国内安定团结的面;渗入公共部门和侵蚀国家机构;挑战现行政治制度,反对国家政权。
第二,危及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表现在:非法敛财,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实施,扰乱社会生产和金融秩序。
第三,危及社会秩序的稳定。表现在:破坏社会秩序;藐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正常进行;毒害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家庭。
第四,危害社会意识形态稳定。表现在: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和恐怖;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
第五,践踏人权。表现在:摧残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扼杀自由,侵犯人民政治权利;诽谤宗教,伤害信徒名誉。
如何防范
认定活动主要依据“四观”:如果“教主”是活着的,如果被崇拜的“教主”是活着的人,一般可以怀疑是;第二,看宣讲的内容。如果宣讲的内容违背伦理道德,与现实社会对抗,吹嘘“教主”无所不能,拥有各种神通,要求信徒抛弃一切,追随“教主”,绝对服从,一般可以判定为;第三,看对这个世界的态度,对生命的基本态度是抛弃和攻击,对世界的基本态度是污蔑这个世界极其恶劣,应该尽快毁灭和离开,去另一个世界;第四,看活动方式,采取秘密结社的方式,一般实行单线联系,使用“灵名”“暗语”,聚集活动鬼鬼祟祟,有人望风。
发现有人散发宣传怎么办?如发现有人散发宣传品,应立即制止并第一时间报警,或上交村(居)委会、派出所或乡(镇)政府。
知识链接
揭露“全能神”及其欺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