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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在线“一键收藏”功能温馨提示 亲爱的纳税人:

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在线“一键收藏”功能温馨提示

亲爱的纳税人:

你好!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的负担,提高纳税申报的效率和数据质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面升级网页端和移动端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渠道功能,实现发票数据“一键采集”,智能采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和自开票到税务机关,汇总展示给纳税人,经纳税人确认后一键汇总将发票数据导入纳税申报表(非税控票除外),实现纳税人从“填表”到“确认申报”的转变,将有效缩短时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一键征收”功能于2019年5月1日正式上线。详见附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一键征收”操作手册》。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纳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一键式征收”功能操作手册

1个网页结束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xxmh/html/index.html)网站,选择需要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申报的企业进入。

2)选择“我要纳税-纳税申报缴纳”,进入预定申报后,选择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点击申报,选择网上申报。

3)进入网上申报后,选择本期是否有差额纳税(默认为否),点击进入申报表。

4)点击右上角的“发票数据汇总”进入“一键收款”界面。

5)点击“获取发票数据”获取该纳税期间开具的发票数据。系统将收集您在此期间上传的发票信息,并将其收集在相应的栏中。

6)点击“进口报关单”确认发票信息是否准确。如果不正确(发票数据传输可能会延迟),可以直接在发票领用界面修改,然后再导入报关单。(由于电子网络发票数据没有税收分类代码,纳税人需要根据发票数据自行计算后填写申报表相应栏目。)

这时有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发票汇总相关数据仅供填写申报表时参考。请仔细核对各种发票的份数、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您可以点击“发票数据汇总”按钮查看或修改数据,也可以直接在申报表的申报页面上修改数据。不能自动带入报表的发票数据,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相应栏目,申报数据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准。点击确定,跳转到增值税申报表界面。”

7)纳税人可以像以前增值税申报一样,直接修改申报表中的数据,同时检查数据是否异常。当数据出现异常时,会触发相应的校验规则,并根据提示调整相关数据。

8)点击【暂存】,暂存申报表的数据,不检查数据项表,只提示纳税人哪些数据项错了,但仍暂存申报表的数据。

9)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报单数据,但要检查数据项规则。如果数据项规则通过检查,则保存成功,如果检查失败,则保存失败。

10)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当纳税人信息通过增值税比对后,系统会返回提交成功的确认页面;如果税额大于零,会提示是否继续申报附加税。点击确定进入附加税申报表。

2移动终端

1)打开“广东税务APP”,点击登录,选择要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申报的纳税人,点击“企业录入”。

2)选择纳税-纳税申报-小规模增值税申报,阅读提示,点击确定。

3)移动终端直接进入发票汇总信息界面,显示纳税人当期开具的发票数据。纳税人需要确认发票信息是否准确。移动终端导入发票数据后,可以直接修改报关单界面中的数据。

4)如果本期有差额税,可以直接填写;如果没有,可以直接点击下一步。

5)进入增值税主表,纳税人可随时点击“发票汇总信息”查看已汇总的发票数据。

6)纳税人可以像以前增值税申报一样,直接修改申报表中的数据,同时检查数据是否异常。当数据出现异常时,会触发相应的校验规则,并根据提示调整相关数据。

7)申报确认提交界面,确认后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提示申报附加税。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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