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省级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一流大学。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们的硕士!
一、招生计划
因为国家没有下达2022年的招生计划,所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共公布1948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其中全日制1759个,非全日制189个。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免试计划中,“农村学校教育硕士教师培养计划”(简称“硕士计划”)40人,“研究生支持群体”专项计划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生”、“研究生教育群”、“免试生计划”等专项计划均纳入专业目录公告计划,实际拟录取专业数和学生数以网上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第二,
研究生分类
(1)按学习方式:硕士生的学习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按就业方式: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可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研究生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初始测试方法
我校考研初试方式有:全国统考(含联考)和推荐免试。
四、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本科毕业生,届时可本科毕业。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在国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两年(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下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历要求的,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参加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已取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法学(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中1、2、3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达到相当于学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各专业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符合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指全日制本科院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往届)、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成人院校招收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毕业生(往届)。
动词 (verb的缩写)登记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并按报名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由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是2021年9月24日到9月27日,每天9: 00到22: 00。
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站: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燕赵网”),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包括具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通过选择其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6.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查询,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未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学历认证机构办理,网上(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名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校研招办。
7.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必须参加本科两门专业课(笔试)。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参加考试。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成人教育毕业生和自考、网络教育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8.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无法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必须签署《考生诚信审查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9.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考试。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名点的网报公告。
2.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指定地点查询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所选报名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发。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
4.可在当年录取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出具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大学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相关证明须交我院研招办进行复试)。
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六,初试
(1)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始测试
初试方式都是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语;
12月26日上午商务1班;
12月26日下午商务二班。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对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我校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根据上级部门的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总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复试录取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http://yjsy.hebtu.edu.cn)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八、学制
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包括计算机技术、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非法学)、体育、运动训练、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广播电视、应用心理学、新闻与传播学、初等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
非全日制:所有专业(领域)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按照国家文件(财教〔2013〕19号)精神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毕业生7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3.3万元,教育硕士2.1万元,工商管理硕士4.5万元,翻译硕士3.6万元,按学年收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X.奖励和援助
(一)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研〔2018〕4号)执行。
(2)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按《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校研字〔2017〕1号)执行。
(三)学术奖学金的评审按《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审细则》(校研字〔2017〕3号)执行。
(四)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须符合《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支持计划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19〕7号)执行。
(6)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兼职学生辅导员等获得资助。
(七)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
奖学金制度的具体信息和相关政策可以在研究生院的网站上查到。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Xi。硕士学位和连续阅读
我校部分专业招收研究生。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可以报考研究生。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
十二。其他人
(一)考生(含免试学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受到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应及时登录研究生院(http://yjsy.hebtu.edu.cn)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4)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有关政策相违背的条款,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公司代码:10094公司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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