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滨州技师学院及社会考生:
2023年高校招生体检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县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凡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含春夏季)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开始前通过单招、综合评价被高职院校(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
填报军队、公安、武警等院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我县体检定在3月28日到4月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教育部的通知》(教发〔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和《教育部大学生司关于慢性肝炎患者和肝功能异常具体界定标准的函》(教司函〔2010〕第
四、防疫工作要求
坚持科学准确防疫,做好体检场所防疫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学校体检。各学校要安排一定的备用体检场所和保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站建设
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我县在一中、二中、三中、滨州技师学院设立了四个流动体检站。移动医疗站应在体检前做好以下准备:
1.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体检相关工作(沟通体检要求;组织考生参加考试;维护体检站考生秩序;体检通知单的发放、汇总、整理等。).
2.准备7间体检室(眼科、内科、嗅觉、耳鼻喉科、男外科、女外科、主检查室),房间位置要集中;此外,还应专门准备一间紧急隔离处置室。
3.每个体检室必须配备独立的无线网络。请在路由器的显著位置注明WiFi的名称和密码。
不及物动词考生参加考试的注意事项
1.每天早上8: 15和下午2:00开始体检。考生以班为单位排队,然后提前10分钟到体检站集合,手持自己的体检指导单,排队等候检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保持适当距离,佩戴口罩,服从命令。班主任必须全程跟班,维护考生参加考试的秩序。
3.肝功能检测必须空腹部,考生早上6:10在教室集合,体检站工作人员采集血样;社会考生请于4月4日空早上6:00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到滨州技师学院(博兴职业中专南门)体检站完成采血。
4.佩戴隐形眼镜的考生,体检前一定要摘下来。
5.社会考生可在采血后吃早餐,然后在4月4日上午8:30前到体检站缴纳体检费并进行其他项目的体检。
6.体检结束后,应立即将体检站出具的《体检结论通知书》发给考生。考生签字后,学校负责汇总整理,及时报送县中考中心备案;社会考生所有项目完成后,考生需到主考场领取《体检结论通知书》签字确认,并留下联系方式后方可离开。
7.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体检站完成体检。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须于4月5日前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完成体检的责任自行承担。
8.电话:0543-2319003。
七、体检复查
考生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体检结果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告知其申诉程序和复试规定。考生可在3日内向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同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复试;如考生对复试结果仍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试,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复试;如考生对第二次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在3日内申请终检,山东省第三医院为终检单位。体检、复检、复检、终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指定医疗机构完成。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医疗机构完成的体检、复试、复试和期末考试成绩,不能用于高校录取。
博兴县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