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很正常。
但是你见过有人请假二十多年的吗?
导致你的“编制”消失的事情?
的一名教师
请假治疗20多年没回学校的人。
退休前,我发现我不是在编老师。
这位老师要求恢复公职。
办理在职公办教师退休手续。
偿还应付工资
教育局回复说
无法满足他们要求恢复编制和支付工资的要求。
退休前,我发现编制“消失”了
要求补发90万的工资
2020年,退休前夕,原佳木斯市向阳区第十二中学(以下简称“十二中”)教师姚发现自己的教师编制“不见了”。
她反映相关问题后,2022年1月,佳木斯市教育局在《关于姚同志问题的回复》一文中称,其编制和工资在2004年由向阳区移交市教育局前已被取消,不能满足其恢复编制和补发工资的要求。
但据姚回忆,2002年她发现自己的工资被停发时,十二中的财务科并没有告诉她其编制被取消,而是告诉她病假期间无法发放工资。
2022年5月,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局(以下简称“局”)在《事项复查意见书》中回复称,姚关于恢复公办教师身份、办理在职公办教师退休手续、补发应付工资等问题不符合政策规定。姚不服复查意见,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申诉请求的,各级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同年,姚向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佳木斯市教育局撤销上述两份文件,并判令佳木斯市教育局恢复其教师身份,办理在职公办教师退休手续,补发2001年1月至2022年7月工资,暂定90万元。
行政裁定书显示,2022年8月29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姚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姚呼吁道。
4月24日下午,本案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佳木斯市政府出具的事项复查意见书。图/由受访者提供
请假治疗20多年没回学校的人。
1983年7月,姚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体育系毕业,被省教委分配到第十二中学任教。1997年,她因病去北京治疗,但因为身体原因,再也没有回过学校。
2007年,原十二中和十二中二十中联合办学,合并为现在的佳木斯五中。2020年,59岁的姚即将到达退休年龄,但当她前往佳木斯二十中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告知,从十二中接收的编制中,她的名字不在教师之列。
2021年9月,她向佳木斯市教育局反映了上述情况。佳木斯市教育局于同年9月23日出具《关于姚问题的处理意见》称,2004年市政府将第十二中学管理权限移交市教育局时,向阳区教育局没有姚的人事编制和关系,无法为她恢复编制。
佳木斯市教育局表示,可以协助姚与人社部门沟通,尽快为她办理相关退休事宜。
姚于2021年10月向局提出复查请求。同年11月18日,局出具回复函,认为佳木斯市教育局处理意见不明确,要求市教育局重新处理。
2022年1月,佳木斯市教育局在《关于姚同志来信来电的回复》一文中称,2000年,向阳区编制、人事、财政部门根据2000年5月8日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佳木斯市市级财政统一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取消了姚的工资。2000年十二中的工资表上并没有姚的名字。
但据姚回忆,2002年,她发现工资停发后,找原十二中的财务,对方说病假工资发不了。
该机构在20年前被“处理”。
在被遗弃的学生档案中发现了人事档案。
姚告诉记者,2008年,她申请了医疗保险,因为她需要钱看病。“那时候学历不跟医保挂钩,(办理医保)被拒。(社保局)说我是国家干部,离职才能办医保。我没同意。”
但佳木斯二十中在2021年12月出具的《对姚同志来信来电的答复》中称,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04年将原十二中管理权限移交市教育局时,姚的名字不在接收人员名单中。
佳木斯二十中也表示,2007年8月,原佳木斯市第十二中学和佳木斯市第五二十中学合并为现在的佳木斯市第二十中学时,姚的名字并不在人事和工资名单上。2012年,佳木斯十二中二十中录取了原十二中的69名教师,档案箱登记簿上没有她的名字。
2021年3月,姚要求退役并补发工资。佳木斯市十二中二十中在对所有档案进行梳理和查找后,在原十二中弃学学生档案中找到了她的人事档案。
据佳木斯市二十中学称,姚于1997年以病假为由离开教师岗位,至今未上班。2000年,佳木斯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佳木斯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向阳区政府对她的编制和工资进行了相应处理,并责成学校告知她拿走人事档案。
佳木斯市第十二中学二十中学认为,其并未领取姚的编制及工资等相关手续,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无权也无义务为其办理退休、补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佳木斯二十中表示要向向阳区人民政府询问编制和退休事宜,建议她将人事档案转到市人才中心,通过市人社局绿色通道办理退休手续。
姚说,他仍然不愿意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退休。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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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