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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事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将2022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将2022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选拔。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批准,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9名,招聘计划(职位)等信息于5月20日起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hxf.gov.cn)及相关媒体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以此类推);工作经验要求,截止日期2022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正在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期未满的;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仍在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或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第四,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时至2022年6月1日23时。

报名者应在报名前通过“万事通”APP实名申请“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核实后,在考试中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其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6月2日16: 00前随时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不得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在6月2日16: 00前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5日23: 00前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

为保证新招人员质量,经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的短缺岗位,可以降低考试比例。已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6月7日12: 00至17: 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动词 (verb的缩写)笔试

202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考试范围以2022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上午(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需要调整,另行通知)。

08: 30-10: 00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连续测试,无间断。两科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单独发放。第一次考试截止后,收回第一次考试的答题卡,第二次考试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大纲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可于6月22日至24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合肥。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适合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对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5日14:30-17:30、6月26日08:00-12:00、14:30-17:30携带相关证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管理处(合肥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2室,电话:0551-626633)。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个笔试科目总成绩15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考生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放宽至两个笔试科目总成绩130分)。专业测试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不及物动词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省级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职位数,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如有几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确定最后一名为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

资格复审以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资料为依据。凡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和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如考生出现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申请人将收到专业测试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采用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和潜力。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由省级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招聘单位负责。省级招考机关拟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由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安徽先锋网上发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组部和招聘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招聘岗位数、专业测试的程序和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讲座、答辩等。必须成立考官团。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部考官人数必须占考官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可将考生当天在同一考场参加同类专业测试的平均分确定为本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法在专业测试实施计划中规定。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就综合

根据统考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确定考生最终考试成绩,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由统考笔试成绩的50%和专业考试成绩的50%相结合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转换为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级主管部门及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等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考虑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者)。若考生各科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级机关及其下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改〈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安徽)

考察工作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以及在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报考的情形。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调查结束时调查对象仍属于失信人的,调查环节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再递补。

X.宣传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XI。签约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级别学历、学位等证明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者,招聘单位取消其录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聘单位应当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

十二。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关于招聘政策、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省属事业单位的,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相关厅局或招聘单位网站进行查询和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63172、62663783(省人社厅)0551-62606455(省委组织部干部办公厅)

联系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招聘单位电话:详见2022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详见2022年省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热线在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20日

资料来源: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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