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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中、高级二级卫生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中、高级二级卫生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东南大学、江苏大学教学医院,第二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并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江苏医学职业学院临床学院、江苏卫生职业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等院校挂牌。医院里有南京急救中心江宁分站,医改“江宁模式”成为全国样板。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hrss.gov.cn)、江宁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南京江宁医院官网(www.njjnyy.cn)。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级中等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40周岁以下人员(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在大陆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省居民,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届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必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按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的,在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就业的员工;

5.2022年8月31日前,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6.其他规定(包括明确约定)禁止辞退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注册

1.注册时间:

本公告为2022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评审人选,并适时启动评审程序(一般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南京江宁医院将及时公示各期招聘结果,未满职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注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江宁医院教研支撑楼4楼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考生须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njjnyyrsc@163.com)。中介、猎头公司等社交求职平台发来的邮件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南京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级中等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并提供了科研成果。2022年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考试比例。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优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者由南京江宁医院审核。网上报名人员通过初审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原件应当退还,复印件应当留存。资格考试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综合评价,具体名单在南京江宁医院网站公布。综合测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3)综合评价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综合测评的方式。综合测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医院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江宁医院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条件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测评,并将综合测评结果当场通知考生。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4)身体检查和检验

综合测评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 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评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有工作单位的职工,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者,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5)宣传和就业

南京江宁医院根据综合测评、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京江宁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排名等。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江宁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给予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空缺,确需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 且在岗位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被发现有行为的考生,给予取消资格、取消考试成绩、拒绝录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视具体情节和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规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募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的。申请人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工作。

七、招聘咨询、监督

(1)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江宁医院人事部

电话:025-52087515/025-52087295

电子邮件:njjnyyrsc@163.com

(2)招聘监督

南京江宁医院监护室:025-52087058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025-52137900

江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江宁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2、南京市江宁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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