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校园安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举报人”制度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优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建立校园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范围: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餐饮、治安、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众聚集场所等。,严重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举报方式:社会各界人士有权举报学校安全隐患。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举报。
奖励标准:经核实,每次奖励50元话费。如果多人举报同一安全行为,只有第一个举报人会得到奖励。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校园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举报内容要详细明确,包括姓名、地点、行为时间、行为人。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以举报为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或者制造事端,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管理秩序。严禁以举报名义虚报冒领奖金。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号码:
市教育局5125119电子邮箱:bzjyjaqk@163.com
谯城区教育局5523118邮箱:qcqa@163.com
涡阳县教育局7352525 7214254邮箱:gyjaqfzg@163.com
蒙城教育局7623068电子邮件:cjyaqb@163.com
利辛县教育局8812576邮箱:lxxjyjaqb@163.com
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5996259电子邮箱:gxjyaqb1@163.com。
记者:曾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