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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助力乌兰察布市“五大经济”发展,决定引进一批优秀人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助力乌兰察布市“五大经济”发展,决定引进一批优秀人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五大经济”、金融、环保等领域人才104人,其中市直69人,淇县35人。详见《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目录》(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需求目录》,详见附件1)。

第二,介绍对象

该人才引进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生。

2.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的“双一流”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3.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详见附件3)。

4.2022年,QS世界大学500强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海外毕业生须取得国内全日制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证书(详见附件4)。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工作能力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硕士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7.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视为不具备本次人才引进资格。

留学生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

8.本次人才引进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我国全日制本科学历,并符合本次人才引进的目标范围和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现役军人。

2.乌兰察布市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为招聘对象)。

3.2017年至2020年,乌兰察布市人才引进到公招时自动放弃。

4.近5年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5.乌兰察布市外试用期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为招聘对象)或公务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被的人员。

7.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8.申请后将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考试(参加公务)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被其他机关聘用(参加公务)或被事业单位聘用(以公示时间为准)。

2.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办理就业手续前成为全日制学生。

第四,介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开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1)网上报名

1.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wmpta.org.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7日9时至6月30日18时。

3.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填写《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报名流程图文说明》操作,下载并使用“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近期2寸免冠数码照片进行查询处理。申请人必须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就读学校的年月,就读的院校、系、专业;工作起止日期、工作单位、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批。

4.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实时查询每个介绍职位的报名人数。

5.报考人员必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6.考生在反复核对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后点击“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不进入审核流程),提交后信息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本人预留信息错误导致未被录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备后续使用(特别提醒:网上资格考试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报考人员须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不再打印)。

8.提交注册信息后,申请人必须将以下原件扫描成电子材料:

(一)登记表;

(2)身份证;

(3)学士、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本人加盖院(系)公章的承诺书和学历学位证)(具体格式见附件5、6);

(4)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科、硕士电子报名表;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本科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及电子报名表;

(5)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乌兰察布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申请人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wlcbrcyj@163.com指定的电子邮箱。市直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按照“主管部门+引进单位+岗位+名称”的格式对压缩包进行命名;报考旗(县)事业单位的人员,以“旗(县)+主管部门+引进单位+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压缩包。

9.电子邮件接收材料截止时间:申请人须于2022年7月1日18:00前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电子邮件中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2022年7月1日18:00后,不再接受申请。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温馨提示:请尽快发送邮件。如因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邮件超时,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10.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口资格,并记入本人信用档案。

(二)资格审查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与网上报名同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的审核情况。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18:00。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网上报名考生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引进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简要说明原因。

4.合格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5.引进岗位的专业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考试以报考人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为准(不允许报考第二学历)。

6.确定接受面谈和检查的人员名单。

(1)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生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3)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和检验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主管部门和地区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其他有关公务员体检的规定。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病史的,取消引进人员资格。

调查

(1)市政府直属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引进人员的考察工作,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引进人员的考察工作。

(2)检查时间。具体考察时间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3)调查所需材料。要求参加人员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个人档案和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检验方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候选人是否拥护“两个建立”的政治要求,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保障”的要求,是否牢记“三个独立”的政治要求,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是否需要回避。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五)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主管部门在考察结束后一周内,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就业宣传

1.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在公示期间反映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有证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为5年。引进人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参加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调)工作,未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调离乌兰察布市。服务期间,辞职人员应当承担人才引进中的违约责任。

3.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一)候选人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在人才引进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信用档案。

(二)本次人才引进是否调整聘用需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引进情况确定。

(3)考生需要咨询《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内容,如专业等情况时,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步骤和要求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调整。届时,相关公告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应保持电话沟通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19304746001

19304746002

网报电脑技术支持电话:

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纪检监察电话:

0474—8321083(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30-18: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1.乌兰察布市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点击下载)

2.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A类36所高校名单(点击下载)

3.教研信1号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点击下载)

4.2022年QS世界大学500强大学名单(点击下载)

5.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点击下载)

6.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点击下载)

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组织部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4日

编辑:乔

审核:徐继宝虞梦

终审:郑

来源:乌兰察布人事考试网

声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平台保留追究不遵守本声明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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