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别申请派遣注意事项。
欧洲
01.不列颠,英国
(1)工作台费用
英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一般会向国际访问学者收取板凳费。根据2019年财政部、教育部相关通知,国家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已涵盖板凳费。国家留学基金将不再支付/报销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抵达英国的留学生的板凳费。建议对外联系时提前了解英方对收取板凳费的要求,做好相应安排。
(2)医疗保险
访问学者在申请赴英签证时不需要同时购买医疗保险(IHS),但在英国留学期间不能享受当地的国家医疗服务。建议留学生提前购买相关医疗保险。相关信息可以在https://www.gov.uk/healthcare-immigration-application.找到
(3)学术技能的专业审核
根据英国外交部的规定,所有来自欧盟经济区(EEA)和瑞士以外国家的国际学生/学者,在前往英国高等教育机构之前,都需要根据他们的意向学习/深造专业,参加学术技术批准计划(ATAS)。ATAS审核应在预定学习/访问前6个月内提出,审核结果6个月内有效。只有在ATAS通过考试后,你才能申请签证。
英国进行ATAS审核至少需要20个工作日(4周);每年4-9月提出申请的,审核时间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咨询拟出国留学单位相关部门,确认是否有必要参加ATAS审核,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ATAS审核的具体要求和申请流程见https://www . gov . uk/guidance/academic-technology-approval-scheme。
(4)结核病筛查
根据英国政府的规定,在英国访问超过6个月的中国学生/学者在申请签证前需要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测,检测结果的有效期为6个月。相关信息可以在https://www.gov.uk/tb-test-visa.找到
02.爱尔兰
建议留学3-12个月的访问学者以访问学者身份申请爱尔兰签证。申请签证一般需要4个月。建议提前咨询留学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
爱尔兰移民局关于申请访问签证的相关信息可以在:https://www . irishimission . ie/coming-to-work-in-Ireland/what-is-my-options-for-work-in-Ireland/coming-to-work-for-more-90。
03 .比利时
(1)APS是目前比利时留学强制性的考前程序。自2018年起,比利时政府同意免除留学生在中国的APS审核。每年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都会将当年在比利时就读的国家公派学生名单统一转交给比利时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2)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留学人员可申请最长6个月的签证。建议相关人员及时联系国外高校,关注比利时驻华使馆发布的签证申请信息,确认拟申请的签证申请流程,以便预留足够的时间,做好计划和准备。
(3)比利时瓦隆大区要求访问学者类别的签证申请人需满足最低生活费(目前为1800欧元/月)。建议相关人员在递交签证申请前,向拟留学单位和驻华使馆签证处了解具体信息。
04.德国
目前,由访问学者派遣出国的人员,延长预约和申请德国签证的期限。建议相关人员及时关注德国驻华使馆发布的签证申请信息,提前做好计划和准备。
05 .法国
根据法国相关法规,科研机构一般都有(ZRR)。进入该地区的国际学生和学者必须通过法国的安全审查。如果留学生去的实验室被列为ZRR地区,需要联系法国导师或留学单位申请安全审查。
申请时一般需要提供简历和赴法培训计划,审批过程大概需要2-3个月。审批意见主要有三种:同意、反对或保留意见。只有获得“同意”的留学人员才能获得赴法签证。建议相关人员提前与法国接收单位沟通,做好相关准备。
06.意大利
目前申请意大利签证需要较长时间,意大利驻华使(领)馆的签证受理要求也存在地区差异。建议在意大利留学的同学,提前了解申请意大利签证的具体要求,提前做好计划和准备。
07.瑞典
瑞典皇家理工学院(KTH)只接受国家资助的学生和学者通过与国家奖学金基金委员会合作的奖学金项目进行学习和深造,不接受通过“其单位或个人的合作渠道”申请赴瑞典留学的国家资助留学生。
08.丹麦
根据他们的规定,丹麦的一些大学在接收国家派出的留学生方面有相关的限制。建议提前了解具体情况后,选择合理的单位去丹麦留学。
亚洲
01.新加坡
(1)申请赴新加坡留学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应提供接收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如学校招生部门或院系出具的邀请函)。新加坡博士后邀请函不要求被邀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申请EP签证。
(2)新加坡对入境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有特别规定。可能会有留学生在国内打了疫苗,但仍然达不到新加坡的入境要求的情况。请注意新加坡移民局对进入新冠肺炎的疫苗接种要求。详见:https://www . ICA . gov . SG/enter-transit-department/enter-Singapore。
02 .日本
“居留资格证明”(简称COE)是留学3个月以上人员申请赴日签证的必备材料。海外学生只有在获得COE原件后才能联系申请签证。COE由日本出入境管理局签发,审核周期一般为2-4个月。留学人员可以联系日本留学单位获取办理COE的相关手续。
常见问题
一、关于项目
1.什么是「发送渠道」和「单位或个人的合作渠道」?出国留学单位是否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合作渠道?
答:“发送渠道”包括“单位或个人的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单位或个人的合作渠道”是指申请人利用单位现有的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身的对外联系渠道实施出国留学单位。
“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现有合作渠道”是指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外高校或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申请(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取得外方同意)。
出国留学单位不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也可以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的合作渠道联系出国留学单位进行派遣。
2.留学期限可以超过现行规定吗?
答:不行,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高级研究学者的学习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或多于6个月,访问学者不应少于3个月或多于12个月,博士后不应少于6个月或多于24个月。因特殊原因获准延期回国者,延期期间不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出国留学的单位可以是香港、澳门、省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吗?
答:没有。
4.留学生国家奖学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资助内容包括资助期内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行和奖学金。奖学金包括餐费、住宿费、报名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图书资料费、医疗保险费、通讯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期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贴。奖学金资助标准和方法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5.是否提供学费资助?
答: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学费资助。
6.分配的工作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2023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30日,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兴趣的申请人要提前做好准备。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遣时间不早于2023年7月1日,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派遣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关于申请条件
7.应届博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博士后岗位吗?
答:是的。自2022年起,国家派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项目,支持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出国担任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生是指申请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并将于2023年内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此类人员在申请时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并且要保证获得博士学位后才能派出。
申请时已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视为在职人员,应通过其工作单位申请博士后岗位。
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对个人合作渠道有特别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申请时博士毕业3年以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博士后岗位吗?
答:不可以。博士后申请人应在其博士毕业后3年内申请,超过3年的申请人建议申请访问学者。
9.私企和外企的员工可以申请吗?
答:是的。
10.与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人可以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吗?
答:不是,长期合作不等同于正式员工。
11.已经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可以再次申报吗?
答: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在国内服务满2年后才能再次申请。
12.录取后放弃留学资格的可以重新申报吗?
答:已取得出国留学资格且资格在有效期内且未送出的,以及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出国留学资格并获得批准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因疫情已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2年内不限制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届满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第三,关于宣言
13.申请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扫描件吗?
答:是的。申请人须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
14.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外方的邀请函吗?需要提交原件吗?
A: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的正式邀请函。申请人无需提交原件,只需提供有外方电子签名的邀请函的扫描件、复印件、传真件或打印件。请申请人保留原件。如果提交的是非正式邀请函,材料审核将无法通过。
15.关于邀请函
(1)外方发出的邀请函中是否有留学开始时间的要求?
答:外方出具的邀请函应不早于2023年7月1日,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开始留学。否则材料审核不通过。
(2)外方出具的邀请函可以是附条件邀请函吗?
答:不是,国外的邀请函应该是无条件的邀请函。以下情况除外:
(1)申请人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后方可生效;
(2)应届博士生申请博士后岗位时,需提供博士学位和学位证书方可生效。
16.如何联系留学单位,联系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无论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发送,还是利用单位或个人的合作渠道发送,都需要与外界联系,获取邀请函。出国留学单位应为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注册前需要外方的正式邀请函。在联系过程中记下本人的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顺利获取外方邀请函等相关资料,在对外联系过程中注意保留重要信息。
17.申请时需要提交外语资格证书吗?有必要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吗?
答:申请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发送;报考时外语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发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报考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申请人未通过外语测试的,由遴选单位在单位推荐表中推荐,申请人提交能够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测试成绩,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
申请人无需提交外语资格证书原件,只需提供扫描件,原件由申请人保管。
18.雅思、托福、国家外语水平考试(WSK)或指定培训部门相关语言培训的结业证明在有效期内是必须的吗?
答:是的。雅思、托福、WSK成绩和培训部结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申请时成绩必须在有效期内。
19.国外评估证书可以作为外语水平证书吗?
答:去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国家的留学生,不能通过作为外语资格证书的国外评估证书;在上述语种以外的国家留学的学生,可通过国外留学机构组织的面试或考试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函中注明或另行出具证明)。
20.如果在非英语国家学习,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可以申报英语成绩吗?
答:可以,但必须在外方出具的邀请函中明确写明出国留学单位的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
21.曾在非英语国家学习/工作12个月,学习/工作语言为英语。可以作为英语水平的证明吗?
答:可以,除了按要求提供出国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外,还应补充你曾就读/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英语的证明。
22.申请材料只提交电子版吗?
答:不需要,申请人按照规定的顺序准备一套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给受理单位(详见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如果提供的材料是用英文以外的语言编写的,则需要中文翻译。所有申请材料应打印或复印在A4复印纸上。请将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面纸正面)粘贴在申请表首页。
所有材料应通过国家公共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至电子版,纸质材料由接受单位保管,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23.上传的申请材料含糊不清。对申请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上传的申请材料是评定的重要依据。材料含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4.如何获取单位推荐表,单位推荐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传递?
答:公司推荐表是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系统不显示此表)。
推荐表由国家公派留学主管部门填写;应届博士毕业生推荐表由即将加入或已加入单位的国家公派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相关高校的申请人,由留学主管部门将单位推荐表电子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其他单位的申请人,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将《单位推荐表》电子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单位通讯录)。
25.网上填了留学申请表,单位不同意推荐。我还能申报这个项目吗?
答:因为项目是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的。没有单位推荐,或者单位推荐是“政治立场不合格”、“材料不实”、“单位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6.申请人在备案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检查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请表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的汉字及拼音是否准确,留学单位、留学期限等信息是否与邀请函内容一致;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并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引起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7.申请表提交后可以更改吗?
答:受理单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收到申请表前,申请人可将填好的网上申请表退回并进行修改。申请人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按钮带回申请表,然后进行修改。但修改后必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并打印。
如果受理单位已在网上收到申请表,申请人将无法更改申请表中的任何信息。因此,填写完申请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并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第四,关于复习
28.国家奖学金基金委员会材料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遴选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如:申请人年龄是否符合要求;资格有效期内尚未派遣的申请人是否重复申报;曾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的申请人是否回国两年再申报等。
二是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合格、完整、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清晰;邀请函中注明的留学身份是否与申报的留学身份一致;邀请函是否写明留学起止日期(精确到年月)、留学期限、留学状态等信息;留学邀请函的起始时间是否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邀请函是否为无条件邀请函;非英文邀请函,是否提供中文翻译;推荐表中的单位是否同意推荐,申请人政治上是否合格等。
第三,根据外方提交的正式邀请函,审批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29.如何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的内容有哪些?
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遴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录取计划确定资助人选。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的品德、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二)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
(3)留学的必要性、培养计划的可行性和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4)目的地国家、机构和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和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收申请人所需的科研条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回国后为申请人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推荐态度。
动词 (verb的缩写)关于录取和派遣
30.录取材料有哪些?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书及名单、国家留学基金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资助证明。录取人员可登录全国因公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31.下载录取资料后要办理哪些派遣手续?
答: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遣,违约赔偿”的管理方式。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全国公费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并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费留学协议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生效(详见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067);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国际旅行的护照、签证、健康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培训处寄送,预订机票。一般办理派遣手续至少需要3-4个月,各国签证办理周期不同,所需时间差异较大。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国家签证政策的变化,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2.申请人是否都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答:不能,录取后请及时登录全国因公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相关内容。平台显示必须提交补充材料的,需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发送;如果平台显示不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录取人员可以直接办理其他派遣手续。
如有问题,可根据录取国家或地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部门咨询。
33.需要改变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国家、学习单位、派遣时间等)怎么办?)?
答:如有特殊情况,请参照《国家派遣留学人员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 . CSC . edu . cn/news/高拱/1895).
34.留学生派出后,可以中途回国或去第三国吗?可以申请提前或延迟回国吗?如何申请?
答:出国留学人员到达国外后,不得中途回国或私自前往第三国,也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回国。如因特殊原因确有必要,请按有关要求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5.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签证办理和机票预订吗?
答:签证办理和机票预订不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事情。相关事宜需要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或教育部留学人员上海培训司(http://jxb.shisu.edu.cn)。
36.怎么解决奖学金和银行卡相关的问题?
答:有关银行卡和奖学金发放和结算事宜,请见《国家留学奖学金改革发放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1368和https://www . CSC . edu . cn/article/1487),或发邮件至www.csc.edu.cn。
不及物动词关于回国
37.回国后,你要执行两年的回国服务。怎么算?
答:根据国家留学协议,被录取者必须按期履行回国两年的义务。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之时起计算。服务期为两年。
38.回国有什么手续?
答:回国前应按照驻外使(领)馆要求,在全国公共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csc.edu.cn)办理回国手续并预订机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全国公共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登记回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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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田江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