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细则》(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概况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建筑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先后被授予“河南省优质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院”、“省建筑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省建筑职业教育集团董事长单位”、“省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单位”、“河南省民用建筑职业教育集团龙头建设单位”等称号。学校有近800名教职工,16000多名学生。学校教学实践条件优越,拥有105个实验实训场所,126个稳定的校外实践实训基地,116家合作企业。学校现已形成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社会培训教育为一体的建筑职业教育体系,成为全省建筑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
二、组织领导者的招募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和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职位所需的知识、能力或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教师、辅导员应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其本科毕业于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学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办学特色短的专业,毕业年限可适当放宽。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医务人员根据附件中的具体招聘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思想政治课教师和辅导员应是党员(预备党员)。
9.资格审查要求已取得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
10.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试用期内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规定最低服务年限以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不得聘用事业单位人员。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30人,其中博士生5人,硕士生2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要求详见《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和时间表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nan.gov.cn/)、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js.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至3月2日(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发布时间为准)。
招聘流程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可以在上述网站上找到。如果我没有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后果由我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注册和资格考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00,进入“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3月3日18:00(报名时间为4天,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发布时间为准)。认真阅读并按要求逐项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请谨慎选择您的应用程序。报名成功后,一定要记住登录密码,考生可以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信息。
报名政策电话:0371-67875012、678750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每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请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如申请人未能及时打印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丢失信息表,后果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2.预防措施
(一)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随时关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组织人事厅网站上的公告。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告中关于本次考试的内容,确保符合招聘条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进行网上报名的,本人资格及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由我校委托第三方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和组织人事部门网站上公布招聘考试的相关信息。
1.笔试
(1)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衡量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考生要求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验)和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辅导员专业基础知识;助教岗位的内容是考生岗位所要求的公共知识、专业能力测试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件为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的有效凭证。如果考生不慎丢失,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http://www.hnjs.edu.cn)和组织人事部门网站(http://www.hnjs.edu.cn/rsc/)同步公布。
2.面试资格的确认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最后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未达到1:3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在保证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符合通知要求。因考生主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导致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递补环节人员最后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后面试比例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及时在我校网站和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情况。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讲座答辩和综合素质测试(讲座答辩70分,综合素质测试30分),主要从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讲座和答辩;辅导员和医疗岗位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
(1)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能提名字,时间不超过2分钟。
(2)讲座答辩环节:考生根据申报岗位准备讲座题目(内容必须与申报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评委围绕讲座内容和专业内容提问,考生现场作答。时间是15分钟。
(3)综合素质测试环节:考生按随机问题作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知识结构、特长和专长,了解其综合素质。时间是5分钟。
(4)同一职位分组面试时,采用二次平均法平衡原面试成绩,再计算面试成绩。
(5)面试当天相关岗位只有一人在场的,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面试团队中使用同一套面试问题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予录用。
(6)整个面试过程将被录像。面试全程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和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公布成绩和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免试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分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一律不予录用。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遇进入体检环节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为并列且超过计划招聘名额的,对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组织人事厅网站上公布。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5)调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提出就业意见。同时对其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辅导资料。
3.未尽事宜和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研究。对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作弊取得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纪律的通知》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号码: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
0371-67875015(学校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