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园内实行“现场码”扫码准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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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小学、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防治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落实“场地码”扫描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学校(园区)自2022年4月15日起,在校园内落实“场地码”扫描疫情防控措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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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编码”,安排专人引导、督促进入场地的人员(教职工、参观者)扫描“场所编码”,认真核实扫码信息,做到事事必扫、每扫必查、不漏一人。
二、凡在校人员,应主动扫描“站点代码”,并向站点管理员出示扫描结果,当扫描结果异常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学校核实信息时,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进入,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疫情防控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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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工作人员拒不落实“扫码”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或引发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市纪委将进行暗访,对未按要求执行《现场守则》的学校进行问责。
五、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附:市防控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现场码”扫描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陆丰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6日
来源:陆丰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