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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拟公开招聘。
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对旺苍县委党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工作的补充
边肖收集了一些重要信息。
来看看吧!
一个
招聘目标和范围
完全符合《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中相应岗位要求及本公告中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已参加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凭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明的,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拒绝录用或拒绝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报名时,公司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
假定
1.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勇于进取,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人员有效毕业证中包含的学历、专业名称应与岗位所需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完全一致;不符合条件者,请不要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5)报考在职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机构人力资源部门的书面同意。
(6)符合相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违反《四川省人事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已被辞退的。
(四)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
(6)在处罚期间或处罚期限届满前。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长期不在定向单位工作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八)在公务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处于禁考期的。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兵或拒绝履行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的时间计算以报名第一天(2022年11月10日)为准。
三
招聘配额
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在职岗位,招聘名额98人。具体岗位及招聘名额见附件2。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222123、20222136、20222137、20222138、20222143、20222144、20222145、20222146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
其中,职位代码为20222123、20222136、2022137、2022138、2022143、2022144、2022145、2022146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其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
四
签约雇用
本次公考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24:00。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
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照网上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至2022年11月15日24:00结束。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上传质量合格照片的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网上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笔试费用相关规定见附件3(先网上缴费,再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
试验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全面淘汰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公共卫生基础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各类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在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无竞争的,须经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投票通过,并记录投票情况。
六
流行病预防和控制要求
为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广元市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防控要求:
(1)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在考前10天进行健康检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试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考生,需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所有考生必须在考前三天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天一次检测,必须在四川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抽取三份样本)方可进入考试。核酸检测报告的时间以取样时间为准,而不是以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取样准备。抽样时间、测试结果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场参考。
(4)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查验处,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自己的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单(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均可,下同),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口查验健康码、场所扫码和体温检测的准备工作。
(5)体温正常(< 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症状,经考点医务人员调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考试,应配合指定医院进行发热门诊治疗。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前10天内有港台及国外居住史;
2.考前7天内在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居住过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人员;
3.无疫情县(市、区、旗)人员来(回)川前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治愈出院并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仍在医学观察期间的;
5.考试前7日内收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的警示,要求在家进行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7.考前有不适症状或健康状况异常者(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
(7)因有居住史、密切接触史等相关流行病学史而被集中隔离或在家隔离的考生,在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在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考生,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了核实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掉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时应始终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完后有序离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身体不适,复试后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由驻地医护人员进行病例预测,有条件继续完成考试的考生将被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入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予累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地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10)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关注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上微信官方账号发布的重点区域(高、中、低风险区域)具体名单及相应控制措施,以及旺苍县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应了解本公告的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检测和询问,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终止考试;如有违反法律,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本公告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资格审查和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4202112
旺苍县融媒体中心:4312722
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6211906
旺苍县委党校:5552311
旺苍县民政局:6215098
旺苍县财政局:4222052
旺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6215985
旺苍县林业局:4203022
旺苍县行政审批局:4222361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03305
旺苍县交通局:4203716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4551372
旺苍县气象局:4206631
旺苍县卫生局:4312054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048
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
(2)监督电话号码(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
以上只是部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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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编辑 | 杨 洁 责编 | 侯来芹编审 | 杨海波 监审 | 万 艳电话 | 0839-4206601邮箱 | 1528754903@qq.com声明 | 媒体引用时,请标注“信息来自旺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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