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电子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工程和“211工程”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一,首批35所示范软件学院,首批9所示范微电子学院,首批9所批准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一流网络安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经研究决定招收2020年第二届学士学位研究生。
01注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本科毕业生;
3.文理兼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为工科的考生;
4.身体健康,组织活动能力强,有独立、开拓和创新能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的有关规定。
02招生计划和专业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总体招生计划,确定2020年共招收220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制两年。
1.招生专业及咨询方式: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具体专业的学科门类和本科专业可登陆教育部(www.moe.gov.cn)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03注册方法
(一)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17日18: 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网站: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https://jwc.xidian.edu.cn)网站进入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注:所有申请均在线,上传扫描材料,无需邮寄材料。
(4)材料提交:考生需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个人简历、考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确保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未获取无需上传);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绩单(含绩点)、本科四年成绩排名证明;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注:考生必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客观真实的。如有虚假内容,取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04资格考试
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原则上各专业以不超过1:1.5的招生名额比例进入复试)。具体初审规则由初审评分规则专家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质量和要求制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
请考生于2020年7月22日至7月2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学校不会以其他方式通知。
05复试
复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
时间:2020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安排: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参考各学院后续复试通知。
06录取方法
接纳原则
根据各专业培养质量与要求,考生可以报考一个志愿专业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以初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按照所填报的志愿专业依次排队录取,志愿专业已录满情况下,如考生服从调剂,则根据初审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可进行其他未满名额专业的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的志愿专业已录满情况下,则不予录取。
(2)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审和复试成绩,结合其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网站和本科信息招生网上公示;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07文化模式
根据各专业培养特点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采取一年级校内学习、二年级校外学习的培养模式。各专业校外培训详情如下:
08监督机制
1 .学校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方式、标准、程序和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也作为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这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全过程。如果考生和家长对选拔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纪检部门申诉。监督电话是029-81891725。
09其他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资助、学生资助和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的本科生。
3.在学习期间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且不实行复读制度,可发给结业证书。对休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大专学历证明或现实学习证明。
4.招收全日制、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派遣,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休学的,在休学当年作为本科毕业生派遣。
10联系信息
1.咨询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院招生中心
2.电话:029-88204236
3.查看网站:
http://jwc.xidian.edu.cn
http://z.xidian.edu.cn
4.电子邮件:z@mail.xidian.edu.cn
5.联系地址:陕西省Xi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年7月10日
(来源:西电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