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十条明确”中的第六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这一理论的形成过程和具体实践方式。
一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论的形成过程
●在党的十报告中,国家首次从全局战略部署层面提出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相关政策建议。
●2014年10月20日,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这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2014年10月23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报告和第三次历史性决议中强调,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施的制度框架体系和关键要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我们取得历史性成就的重要制度优势,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框架体系和重点实施要求。
●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法治的有效执行系统
●严格的法治监督体系
●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下,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基础,有序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的法治方法论为指导。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推进法治为基础。
(原载《党课参考》2023年第9-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