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员5名。公告如下:
1。学院简介
河南工贸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有龙湖校区和优胜校区两个校区。目前,学校有13个教学单位,46个招生专业,21800余名学生。学校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能型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被省教育厅命名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河南省优质职业学院”、“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2020年,学校获批建设省级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群获批建设省级高职高专专业群。
第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河南工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教学、科研的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等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职位、专业、人数详见2023年河南工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计划(附件1)。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章程、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
7.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注册。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认定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的,不得聘用事业单位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计划经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http://jyt.henan.gov.cn/)、河南工贸职业学院(http://www.hngm.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上映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吧。本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职位递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申请人将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将申请材料发送至hngmrsc@163.com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名称和邮件标题的格式为:申请专业+姓名。
3.申请材料
(1)河南工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职员(博士)报名表(附件2);
(2)普通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留学人员申请出国留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
请注意考生提交材料的名称和编号。如考生所寄材料与报名表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面试时必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审核后会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回,并保留复印件。
4.资格考试
我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拟招聘职位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按照学校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是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以及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
学校成立面试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视频记录整个面试过程。面试结束后,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将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和检验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应聘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有违规记录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经核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予递补,因主动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的审批和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候选人考察结果提出各岗位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议,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党委决议通过。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其他福利待遇按《河南工贸职业学院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豫工贸发〔2021〕48号)分批发放。
七。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71-60987693(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号码:
0371-60987622(学校纪委)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