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立军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两名“95后”女特警队员朱新年和乐翠因在抗击疫情中的出色表现,成为中国的党员候选人,他们的党员介绍人是公安部副部长孙立军。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介绍人违法,会不会影响党员准备转正?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入党介绍人在党员入党转正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入党介绍人制度是从党的第一部开始延续下来的制度。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第一个纲领》第四条规定,“凡承认党的纲领和政策,愿意成为忠诚党员的,经党员介绍,可以接受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不分性别,不分民族”。2017年10月党的通过的规定:“申请入党的,必须填写入党申请书,有两名正式党员作证明人,经党支部会议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在预备期内接受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应当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说明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任的报告。”
2014年5月,中办印发的《中国发展党员工作规则》规定,入党介绍人一般为培训联系人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入党申请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会议介绍发展对象;
(五)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由此可见,入党介绍人对党组织和发展对象负有重要的政治责任。2015年1月,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版)》(以下简称《手册》)指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是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因为同单位党支部党员熟悉和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做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特殊情况下,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合格正式党员的,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
那么介绍人犯错后,还能继续担任介绍人吗?手册中给出的答案是:“如果介绍人只是犯了一般错误,可以继续担任介绍人。发展对象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其党员身份不受影响。如果入党的介绍人犯了严重错误,不应该继续担任介绍人,就应该由别人代替。”孙立军涉嫌严重违法,不适合继续担任介绍人,应由他人接替其担任介绍人。
如何正确把握入党中途更换介绍人的问题?手册也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党组织认为入党介绍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可以中途更换入党介绍人。中途更换介绍人的,应当向发展对象和本支部其他党员说明情况和理由。”
手册还指出,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让入党介绍人认真担负起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对象的责任。为此,党支部在任命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时,要重视党员,尽量避免这个问题。
回到本文讨论的具体案例,朱新年和乐吹的入党介绍人,除了孙立军,应该是他们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的情况比较熟悉。他们所在的党组织也要按规定尽快为他们更换一个入党介绍人,保证他们一年后的正式录用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