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以新的安全格局保障新的发展格局”的新高度,对“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作出了新的部署。2023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修订草案)》。新《反间谍法》是党的二十大后国家安全领域的第一部重要立法,表明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完善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的坚定决心,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纵观整部法律,它体现了四个鲜明的特点:
首先,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的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反间谍斗争的本质是国家和政治集团之间的较量,具有政治性、专业性和涉外性,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新时代\”法治\”和\”国家安全\”的概括,为修订《反间谍法》提供了根本指导。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新反间谍法体现了反间谍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鲜明政治属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从法律上保证了反间谍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贯彻大安全观方面,新反间谍法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写入总则,作为新时期反间谍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针对间谍活动的突出特点,特别是当前非传统安全领域间谍活动的严峻形势,应进一步完善间谍活动的定义,将网络间谍活动和第三国间谍活动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新反间谍法坚持法治原则,明确反间谍工作要依法惩处、反间谍工作要依法开展,强调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反间谍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二,立法宗旨是维护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指出,国家安全的目的是人民安全,国家安全工作归根到底是保护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保障。在立法目的上,新《反间谍法》第一条明确在“维护国家安全”之后增加了“保护人民利益”,体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我国一切反间谍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根本立场。在工作原则上,新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反间谍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赢得反间谍斗争的重要法宝,也是我国反间谍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鲜明特色,有利于筑起反间谍的铜墙铁壁。在具体要求上,新《反间谍法》增设“安全防范”专章,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制度作出系统安排,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防范的主体责任,压实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安全防范的直接责任,畅通间谍活动举报渠道,为打赢人民反间谍战争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在立法方向上,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就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作出专章,为全面加强国家安全和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新反间谍法作出了一系列相关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着眼发展和安全大局,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等相关规划时,应当统筹考虑反间谍安全需求。围绕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明确国家将建立反间谍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反间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反间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反间谍工作权威高效开展。围绕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反间谍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要求国家安全机关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反间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防范能力。围绕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明确国家鼓励反间谍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反间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反间谍专业力量建设和专业培训,提升反间谍工作能力。
第四,原则上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有机统一。新的反间谍法是今年3月立法法修改后,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严格按照立法法的最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要求。在整个立法的调研、起草和审议过程中,立法机关深入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计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详细了解执法部门面临的困难,认真听取基层对修改法律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立法的科学性。坚持民主立法,多次组织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学者、部门、NPC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和建议;二审结束后,《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以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坚持依法立法,新反间谍法第一条就以“本法依据宪法制定”的明确含义开篇,体现了依法立法首先是宪法立法的思想;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严格按照程序领导和参与立法进程;根据立法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依法审查了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并进行了法律可行性评估,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把中国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推向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