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2023年3月30日起,福建省部分纳税人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第一,引入无免赔额支票
提供“按纳税期查询”和“凭票查询”(可同时查询多张发票)的操作,方便纳税人选择相应申报期内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海关缴款书和完税凭证的清单数据。
温馨提示:查发票不扣不等于留发票不扣。检查未抵扣的发票后,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会显示为已使用,以后不能用于抵扣和检查。
二、操作步骤
在功能菜单中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核对确认-无扣款核对,如图1所示:
图1不可取消选择的功能路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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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扣除的发票支票
①设置勾选状态为未勾选,选择需要的查询条件,如发票来源、发票状态等。可以设置更多的查询条件,进行更精确的查询。点击【查询】,得到符合过滤条件的未勾选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图2所示:
图2未选择的结果查询
其中,发票风险等级为“可疑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检查该类发票时会得到相应提示。请小心。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为红色,不允许操作。
②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所选发票进行无抵扣检查。纳税人在确认本次要检查的发票已勾选后,将未抵扣原因选择“增加”,弹出窗口如图3所示。选择“无扣款原因”,点击“确定”,然后点击“提交支票”,打开支票提示窗口,如图4所示;点击“OK”并提交成功,如图5所示。检查以完成:
图3非扣款原因选择框
图4提交复选框
图5提交成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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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选中不可抵扣发票。
①将发票检查状态设置为已检查,选择需要的查询条件,如发票来源、发票状态等。可以设置更多的查询条件,进行更精确的查询。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符合过滤条件的已勾选发票信息:
②纳税人将根据查询结果,取消所选的无抵扣发票。确认本次要取消勾选的发票后,点击取消勾选,如图6所示,弹出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如图7所示。单击继续提交并取消选中它。
图6取消选中
图7继续提交提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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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导入和导出
由于发票数据量大,逐票核对模式不适用,该功能是对纳税人的优化服务。通过文件导入实现批量退税审核,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减少审核工作量。
①发票的“进口”
点击“支票票据导入”打开下载界面。点击“无发票抵扣检查导入模板”下载,如图8、9所示。下载后,打开模板,填写发票信息数据。在选中的列中选择是或否。保存文件后,点击“检查票据导入”,选择“无发票抵扣检查导入模板”,成功后上传。
图8下载模板
图9下载模板
②发票的“出口”
设置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显示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如图10所示,将查询出的发票数据导出到系统中。
图10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