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大学。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教师、教育管理干部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陕西师范大学有60多年的成人教育历史,是西北地区普通高校中最早设立成人教育机构的院校。
1955年,经教育部批准,陕西师范大学函授部成立,开始举办函授教育。1985年,开始夜大招生;1987年,陕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1999年更名为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6年,陕西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并入继续教育学院。
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陕西师范大学成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并于同年5月成立了网络教育学院。
2008年,陕西省教育厅依托陕西师范大学成立陕西基础教育资源R&D中心,陕西师范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子项目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开始建设。这两个中心与在线教育学院位于同一地点。
2010年7月,为理顺办学关系,有效整合办学资源,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推进学校教师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工作,陕西师范大学将网络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远程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与陕西基础教育资源R&D中心和陕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合署办公。它以三大平台为基础,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资源建设,促进信息化课程开发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2014年6月,为做好我校信息化教学管理和信息化教学支持服务工作,我校教务处牵头成立了“陕西师范大学信息化教学支持与服务中心”,依托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开展校内教学支持服务。
学院目前设有办公室、招生部、教务部、函授部、教育管理硕士部、资源研发部、培训部、技术部八个行政及业务管理部门。同时设立了学科教学研究所、教育评价研究所、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平台项目办公室、信息化教学中心、现代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继续教育研究中心等6个教学研究机构和网络与继续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网络与继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师教育资源建设与评价委员会等3个咨询评估机构。
学院有网络教育、函授夜大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四种办学形式。
网络教育开设高中专科、高中本科、专科本科三个层次的教育,开设汉语言文学、教育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0多个专业。依托学校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开发建设了550门网络课程,其中自主开发的《古代汉语》、《外国教育史》、《中国古代史》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优秀网络课程”。按照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在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130多个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的校外学习中心。
函授业余教育开设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历史、教育学、音乐学、美术、学前教育、旅游管理等20多个专业。省内外有10多个函授站(点)。
研究生教育包括成人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免费师范生远程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我校是西北地区唯一的成人教育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基础理论和成人教育管理。免费师范生远程教育硕士培养是免费师范毕业生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和途径,是国家教师教育模式创新的重要体现。
非学历培训,目前已开设本科生第二辅修、“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远程培训、书画等级考试、社区服务、心理咨询及各类教育培训。
同时,学院还承担了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教育服务、网站运营与服务等多项任务。
在新的平台和起点上,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将进一步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优势,强化教师教育特色,继续为社会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为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各级学校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社会青年等。
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专科,本科须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必须有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或以上。
2.候选人必须年满18岁。
3.户籍所在地区非学习中心的考生,请在报考时提供在本地区工作的证明。不在本地工作或长期不能在本地学习、考试的考生不予报名。
凡在申请材料上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所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特别声明:
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是教育实施单位,不是学历考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包括申请人提供的毕业证书原件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备权威认定资格,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信息最终审核结果以教育部“网络教育质量监督系统”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学生必须对其提供的注册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的仅在本地区认可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学籍,所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招生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6日。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或薛鑫“学历信息”截图电子版。还必须提供com到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或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
三、招生层次、专业、学习期限
特别说明:根据司法部140号令第九条第(五)项规定,自2018年4月28日起,报考网络教育本科、初中毕业的法律专业和初中毕业的法律事务专业取得的相应学历不再作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第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2019年3月9日、10日
考试科目: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语文(文科)/数学(理科)+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专科起点:大学语文(文科)/高数(理科)+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方式:计算机考试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及所有允许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
考前指导:入学考试大纲和样卷可在学院网站“在线教育”-“招生专区”的“备考数据库”下载,进行机考模拟。
一旦发现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开除学籍。
动词 (verb的缩写)准许进入
●符合报名条件者,经审核后择优录取,陕西师范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考生可登录学院主页-“在线教育”-“招生专区”-“录取查询”查询录取结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从高中起点报考专科或本科学历者。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或高中本科学历者。
3.近几年参加全国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招生所在地相应分数线的人员(须持当地招办出具的准考证原件和考试成绩单原件,并提供准考证和成绩单复印件)。
4、我校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
不及物动词教与学
●学习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在线指导+在线问答讨论+学习包+课程作业+学习中心指导和引导。
●课程考核:作业占成绩的30%,在线学习占成绩的10%,课程考试或课程考核占60%。学院每年组织两次课程考试,学生在学习中心集中考试。
●采用学分制,学习周期灵活,学生可以自主掌握学习时间和地点。
七、毕业证书和学位
凡正式注册的学生,在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在本科阶段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授予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标有“网络教育”字样),由国家承认并提交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学校类型代码为“7”)。符合陕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本招生简章执行期间,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