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
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
2023年5月4日
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计划
第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发展和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增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坚强意志和能力。聚焦每个人的安全和每个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线上线下活动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都讲安全,人人都会应对突发事件。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在六月举行。
第四,启动仪式
5月31日将在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大厅主会场举行启动仪式,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动词 (verb的缩写)主要活动
(一)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安全红线,省、市、县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宣传活动,发表意见或经验。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谈心”、“班前会”、“案例学习”等活动,交流学习经验,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围绕“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能应对突发事件”,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十大科普视频”、“人人讲安全人人应对突发事件”、网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助福利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物,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农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汽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员工绘制逃生路线图;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和飞机、高铁、公交、地铁电子显示屏上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化艺术场所、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高速路口、立交桥等醒目位置,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发布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3)集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宣传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守安全承诺、守信用”活动。围绕国务院安委会2023年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地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五个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牵头查处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牵头查处整治外包、出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牵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各地要广泛开展“我知道动火作业的风险”宣传活动,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向员工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出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出租典型违法案件专项警示教育,开展外包出租项目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外包出租项目。
(四)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发现身边隐患的宣传活动。
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重点行业进行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和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一至两起“一案双罚”、安全生产中执行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典型案例。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开应急管理部“举报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安全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体员工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常态化应急演练。
各地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组织有效的全员应急演练。企业应根据本行业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对员工开展一次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使全体员工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熟悉安全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村民应当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水、火灾等事故进行逃生和救援;城市社区要防控现场风险和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逃生救援;学校要以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震逃生、预防溺水为目标;以及家庭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燃气安全自救互救、电动汽车充电安全、高层消防逃生等活动。
(六)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我们组织了“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各省市县安委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好“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以公众和从业人员为重点,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023年全国重大事故专项排查整治情况以及岗位职责、安全知识、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不及物动词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和相关各方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密切配合,搞好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重点活动的责任分工,确保人人管事。
(2)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上信息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确保活动的有效性。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各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单位要明确5月10日前有联络员反馈,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请于7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赛、王连义、010-64463009、64463509(带传真);电子邮件:anquanyue@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华东里9号楼,100013。
附件:
1.全国“安全生产月”联络员反馈表
2.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