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最成功的是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在各国的时间顺序也比较靠后。在此之前,各国变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相似,商鞅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抄袭者。对比商鞅变法和吴起变法,可以发现商鞅变法在很多方面几乎是吴起变法的翻版。
先说著名的“移木立信”,这分明是在抄袭吴起“转轮立信”的典故。原来,吴起在魏国当将军时,曾在城北放了一根竖井,下令谁能把竖井搬到南门外,就赏谁一个厚印。人家以为是开玩笑,很久没人碰轴了。后来一个傻兵说难,扛了轴,搬到南门。吴起当场给了他一大笔钱,士兵们知道吴起说话算数。商鞅也效仿吴起,在秦国都城南门前立了一根木柱,并许诺谁把木柱搬到北门,就给谁一大笔钱,从而拉开了他变法的大幕。这是对吴起变法不加掩饰的简单抄袭。
至于商鞅变法的其他方面,和楚国变法差不多。商鞅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将国土重新划分为31郡,建立集权。如前所述,这种郡县制改革最早是由楚国实施的。商鞅还取消了《石清实录》,奖励战功,鼓励农耕,发展生产…这些措施都是吴起做的。就连商鞅的《焚诗写法》也是照搬吴起的“破横散纵,使畅所欲言之人无话可说”。因此,我们可以说商鞅变法只是吴起变法的升级版和扩大版。
那么,为什么战国中,只有秦国的变法取得了彻底的成功,其他国家,甚至楚国的变法都远不如秦国有效呢?
因为秦的落后。
秦国本来就是当时列强中最落后的。秦人起源于甘肃天水。荒凉的西北高原物产匮乏,人民生活贫困。《刑法史》这样描述秦国:“其人狭,其人狠。”
秦国和中原诸侯国在很多地方都不一样。首先,它没有文化。李斯说“士不生于秦”,荀子说秦“无儒”,没有深厚的礼乐文化传统。所以秦国的人才,包括商鞅、韩非、李斯,都是从外面招进来的,不在国内培养。其次,秦国不实行直接继承制,没有严格的宗法制度。它“择勇者而立”(《春秋·召公五年公羊传》),在普通人的生活中,“父子同室”(《史记·尚军列传》)。所以这真的是一个没有文化的落后地方。
所以法家思想在秦国如鱼得水。
商鞅在秦国打击商业,“废逆行”,废除旅馆,禁止商人随便往来;“一山一河”将山、河、湖等自然资源收归国有,禁止农民以此为生。[1]
人什么都做不了,还能做什么?只有两件事,耕田和打仗。你要么上战场,为国捐躯;或者在耕种上下功夫,把收获的粮食一半以上作为军粮。
如果你不想犁地或打仗呢?坐牢商鞅制定了极其残酷的法律,百姓稍有违背就割去鼻子和脚。《盐铁论》描写秦人的困境,说:“商鞅任秦也是一种惩罚,割草则以其师为弹丸;参军者暴力攻长城,守粮战车者面面相觑。他们活着又走了,但死去又旋转。他们是一个人吗?”在商鞅的统治下,秦杀人如草,用兵如子弹。秦人要么参军,要么运粮,死了不少人。
这样国家的吸纳能力就大大提高了。商鞅通过变法,把整个秦国变成了农场和军营,所有秦人都成了战争机器中的零件和合格的螺丝钉。[2]
这样的制度一定会引起公民社会的反弹。为了统一思想,控制舆论,商鞅不仅焚书坑儒,还规定民众对国家政策“不得议论”:
在秦敏演讲的开始,那些不方便的人都来发言,使之方便。魏阳说:“这都是乱民。”搬到边城去。后来,人民不敢讨论秩序。
除了“不议”,商鞅还建立了“报奸”制度,互相监督。儒家主张“父为隐子”,法家则鼓励亲亲相隐。秦律甚至规定,妻子可以举报丈夫,财产可以不被没收。丈夫告发妻子,妻子的财产可以用来奖励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感到安全,远离危险,并“建立仇恨和敌意。”所以商鞅说:“终极之治,夫妻不能不害亲而交朋友,百姓不能互相隐瞒。”
这种理论与贵族文化的性格相差太大,在其他有礼仪和音乐文明基础的国家也很难完全推行。这是法家学说在其他国家遭遇重重阻碍,改革没有彻底进行的主要原因。
但在秦国,它很快就生根发芽,而且效果很好。秦国通过改革,建立了国家全面垄断、控制和动员社会资源的新体制,很快获得了其他国家无法获得的巨额军事资源和巨额军费。
[1]为了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商鞅还明确提出“人无所迁”,这也是束缚中国人几千年的“户籍制度”的起源之一。
[2]韩非子在《武注》一文中说:“故主国无简书,法即教;无前王之言,以官为师;无私剑防,以斩首为勇。是疆域之民,其言者必遵法,行者应归于功,勇者应献给军。”这个理想在秦国真正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