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审查2018年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NPC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全国政协会议建议明年3月3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近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CPPCC)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三届CPPCC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第十三届CPPCC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明年3月3日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