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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本部 包头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占地面积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医学为主体,管、理、法、文、教协调发展,集

一、学校简介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本部

包头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占地面积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医学为主体,管、理、法、文、教协调发展,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办学格局。学校有16个二级学院,11个临床医学院,20个本科专业。有5个品牌,2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学校目前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1个国家重点临床建设专业;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军学科5个,临床医学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系统重点学科3个,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养学科2个。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4个,内蒙古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43所,其中直属医院2所。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2个,药学专业18个,法医学专业13个,其他专业26个。

(2)第一附属医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立于1957年,占地面积5.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专业突出、多学科优势强而享誉内蒙古。是承担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任务的三级甲等医院。先后获得“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百强放心示范医院”、“自治区百强医院”、“自治区人民口碑金钻奖医院”等荣誉称号。

(3)第二附属医院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成立于1951年,现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开放床位700张。医院现有专业技术科室40余个,其中有3个自治区领先和重点学科(消化内科、急诊内科、心内科);1 .自治区中医药重点建设专业(针灸科);包头市有7个龙头和重点学科(消化内科、急诊医学、皮肤科、眼科、呼吸内科、肾内科、针灸科);

医院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爱婴医院、全国人民安心示范医院、国际SOS救援中心合作医院、国家消化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友谊消化内镜直通车、内蒙古总站、自治区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协作基地。并荣获中国医院协会“文明单位”、“文明医院”、“自治区高校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第四届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

2019年包头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0名,其中本部40名,一附院100名,二附院40名。其中,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退役大学生(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和蒙汉专业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包头医学院2019年独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程”是指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就业局组织从贫困家庭和讲蒙语院校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市社区和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人员。

(三)“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在报名开始前退役的士兵。

(4)“蒙汉双语人员”是指能说、能写、能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人员。要求考生在参加笔试时使用蒙古语试卷,用蒙古语答题。参加面试时必须用中文回答问题。

三、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招聘目标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任职并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为基层项目人员服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创新;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必须是国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齐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表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双学位人员只能报考第一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生学历、学位获取时间至2019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前取得(包括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开始前为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

至报名起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休3年以上(先退休者自毕业之日起算),或已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加企业工作人员,下同)或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招录)的,不能再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四)全日制大专、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59号)等文件。

(5)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军人;

2.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为招聘对象);

4.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录取后正在学习、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认定在公务员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考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限期内禁止参加考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考生不得与报考职位所在部门相关领导形成回避关系。

四。招聘程序

(1)注册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包头医学院(http://www.btmc.cn/rsc/)人事处网站进入人事管理系统,根据发布的岗位信息报考相应岗位。

2.注册时间

(1)“项目人员”岗和“蒙汉”岗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8:30-9月27日17:30;报名截止后,“项目人员”和“蒙汉沟通”岗位达不到笔试比例的,改报普通岗位(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相同,合并招聘计划),其他人员允许报名。

(2)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8:30-10月12日17:30。

为了避免网络堵塞,请尽早注册。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必须与笔试、面试中使用的证件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必须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职位表,仔细甄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记住它。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填写简历时,必须完整填写本人在读高中、大专、本科、研究生的简历(填写起止日期、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日期、工作单位、主要工作)。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其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果所学专业没有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以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的必修课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主干课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所学专业课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和研究生院专业设置依据。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评审专家组决定。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报专业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申请人在反复检查填写的每一项信息是否准确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登记表并再次检查每一项信息。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提交后不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通过资格审查后不修改其他信息)。

4.申请人应对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应聘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号码必须在招聘期间畅通。如果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者留错号码,影响我招聘,责任人负责。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

(二)资格预审

1.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包头医学院人事处负责。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2.成功申请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

3.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学科、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三)笔试

1.各岗位笔试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4: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相应减少,或经学校研究并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降低考试比例的岗位、被减少的岗位和被取消的岗位将及时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公布。

2.笔试结束。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招聘岗位表。

3.报考“蒙汉”岗位的,笔试必须用蒙古语书写,用蒙古语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不按规定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

2019年10月19-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所有考生的总成绩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笔试总成绩和考生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时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由包头医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重点是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从笔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与需求计划的比例,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考生(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或递补后面试比例仍低于3:1的,确定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范围。

4.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上的公告。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果是企业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必须提交所在公司同意报考的证明。申请人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面试

1.包头医学院人事处负责面试。

2.面试方式及分数比例:

总部教师岗位采取按指定题目回答问题、讲课的形式,不允许使用多媒体设备,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管理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两道题用时10分钟,每题50分,满分100分。一附院和二附院的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两道题用时10分钟,每题50分,满分100分。

3.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 1,则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考生参加面试时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平均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同一考题、同一考官组只面试一名考生的,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5.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面试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所有职位(包括“蒙汉”职位)的应聘者在面试时必须用中文回答。不按要求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7.面试时,考生不得穿着行业或者特殊职业的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志的饰品。

8.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确定等额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且超过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笔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

(7)身体检查和检验

1.身体检查

(一)体检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包头医学院组织实施。

(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 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作弊,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学校需要按面试考核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结束后,按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调查

考察工作由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对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依次取消资格和递补,仅限一次。

(八)宣传和就业

1.同时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包头医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间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核对证据的,不予聘用;对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监督举报人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且未完成试用期的(招聘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新参加公务员招聘的(以招聘机关出具的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4.公示结束后,由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相关材料提交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办理人员编制和人员聘用手续。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6.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空缺职位不予填补。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的岗位,放弃除笔试和资格复审以外的其他环节的考生应记入诚信档案。同时,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代考、作弊等行为,确保招聘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必须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后将被举报至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年内不得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将取消聘用资格。

(3)如本次招聘各方面有空缺,则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最多可递补一次。

(4)办理聘用手续后,因放弃或取消聘用造成职位空空缺的,不予递补,放弃或取消聘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我校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上网卡等。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和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的考试。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7)本章由包头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不及物动词咨询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

包头医学院本部:0472-7167879,7166009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0472-2178025、2178016。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0472-3169863、3169518。

(2)报名网络技术咨询:18947157893

(三)包头医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472-7167715

来源: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九元出版专栏编辑:王冠男

九元发布编辑:潘凤

九元发布CEO:贾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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