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调研员是新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后晋升的一个职级。公务员职级由高到低并行,分为一、二级巡视员、一、四级调研员、一、四级主任科员、一、二级科员。四级研究员就是其中一个行列。
调研员原本是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相当于副处级,调研员相当于主任科级,但其级别低于副处级和主任科级。新《公务员法》实施后,一至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原非领导职务存在时的正科级、调研员、副主任、副调研员。所以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原来的副调研员。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副调研员一改,也直接改为四级调研员。
按照原来的规定,要晋升为副调研员,必须担任乡科级正职领导或主任科员四年以上。四级调研员的晋升,需要晋升乡科级科长或一级主任科员两年。一级改革,由原来的主任科员改为二级主任科员。担任主任科员4年以上的,理论上可以升四级调研员:两年后升一级主任科员,四年后升四级调研员。当然,这只是在理论上成立,也受到单位数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