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至14日,北京各区开始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学升初中。
市教委介绍,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学生,需要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签字确认后通过平台审核。转出区审核通过后,转入区会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会自动推送到转入区。
各区对跨区域初中开学时的学生资格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西城区
市外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回到西城区初中。法定监护人应在西城区有独立产权房屋,学生及法定监护人(至少父母一方)为西城区居民个人。
外省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回西城区初中实际上应该住在西城区。学生及法定监护人(至少父母一方)户籍在西城区。
东城区
小学毕业生回东城区读初中,须有东城区户籍和东城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
海淀区
选择回海淀区小升初就读的学生,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想在户口所在地的基础上升学,要提供一份海淀区的户口本,供学生全家使用。全家户口本必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且与户主有亲属关系;学生全家为海淀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簿第一页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家长页和学生本人页。
以监护人合法居住房产所在地作为升学依据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学生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以及学生北京市户口本第一页和个人页。
朝阳区
回朝阳区小升初就读的学生,应提交户口簿(含学生个人页、户口簿首页、住户首页、家长页);出生证明;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即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包括学生本人)的房屋或不动产权属证明。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还需提交按京都户籍对待的相关材料。
丰台区
回丰台区小升初就读的学生,应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材料。
石景山区
石景山区提出,以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准,提供石景山区毕业生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应复印首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在石景山区的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以毕业生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准,需提供户口本(毕业生为北京户籍)、法定监护人(父母)名下的石景山区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