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大连市海洋开发局,青岛市海洋开发局,厦门市海洋开发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部门,社会团体主管部门: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和全国海洋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海洋意识,推动公众保护海洋生态,助力海洋强国建设,我部将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活动的内容
我部将于2023年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汕头联合举办世界海洋日和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包括发布首届“和美岛”评选结果和2022年“海洋人物”评选结果等。请各单位积极参与和宣传活动。
主场活动前后,将组织“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主题访谈和全国大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优秀作品展览,并围绕活动主题策划制作新媒体产品,联合自然保护公益伙伴计划成员单位开展系列公益宣传。请各单位积极参与。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强与宣传、网信、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因地制宜策划开展涉海场馆开放日、文艺创作、网络直播等多种宣讲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做好宣传报道,突出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履职成效,吸引和推动公众关心支持海洋强国建设。北海局、东海局和南海局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各有关单位开展宣传活动。
请及时组织总结活动,并将活动照片、视频、文字及媒体报道于6月20日前反馈至我部宣教中心(电子邮箱:haiyangri2023@163.com)。
联系人:博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010-66558042
张延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010-63881306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