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主页。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工作从学科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着眼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注重引进高层次、高水平、高素质人才,重点引进支撑和补充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岗位
(一)高层次人才
学校常年接待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生来我单位洽谈申请。
(2)其他人才
2023年上半年,学校提供了37个工作岗位。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拟报考的研究生原则上应具有本科、硕士、博士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五)学历、学位要求
1.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背景。申请人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果他们不能按时获得,他们将被取消资格。
2.港澳台和国外大学毕业的考生,须有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6)申请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含)以后出生;申请研究生(非辅导员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含)以后出生;申请辅导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含)以后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予注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3.近三年内被主管部门发现在各种招聘过程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根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认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招聘岗位。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治疗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贯彻落实《新时代振兴龙江人才60条》文件精神,学校按照“一人一事一议、发展先行、按需扶持”的原则,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待遇。
(二)其他人才待遇
1.被聘用的编制人员纳入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2.博士待遇按学校关于博士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注册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8:00-2023年5月31日上午11: 00。
2.注册方法
应聘人员请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进行报名。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材料,上传照片和扫描报名材料,记录职位序号。申请人只允许申请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人才招聘信息平台自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1:00前改报其他职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可提交仲裁,仲裁由牡丹江师范学院承担。仲裁通过的,视为注册成功;仲裁不成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
3.预防措施
(1)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上传的附件为PDF格式的资格确认材料。
(2)报考人员需详细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明确所报考的具体职位;候选人的学历、专业和研究方向必须与职位申请的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申请人使用的照片必须是白底照片。
(4)报考人员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5)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联系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 00-11: 30。
2.确认方式: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网上资格确认安排(附件2)。
3.资质确认材料
(1)本人在《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报考人员登记表》和《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经相关部门鉴定并加盖公章)上签字。以上两张表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点击右下角“打印简历表”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硕士、博士)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位认证报告1份。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材料原件。
(3)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等证明。
(4)本人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限3项代表性成果)。
(5)曾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须提供护照、相关证明材料和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6)社会在职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质确认材料的提交方式
纸质版材料按资格确认材料目录(附件3)排序,依次填写并装订《考生诚信审查承诺书》(附件4)。
校外考生:请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11:00前将资格确认材料纸质版发送至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请用顺丰快递送他们。请不要付邮费。邮寄地址: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157011。
校内考生:请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9: 00-11: 00将资格确认材料交到综合楼1403室。
未提交资格确认材料的考生将无法参加网上资格确认。
(三)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报报考材料、提供材料不全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考和被录用资格。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七、考试
博士职位的候选人只接受面试。本科及以上职位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等级转换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6月6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通知。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参考申论表格)、专业知识(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辅导员等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综合素质与能力(参考申论表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中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但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高于5:1;比例高于5:1的,优先考虑笔试专业知识高分的教师,优先考虑辅导员等笔试教师基本素质高分的岗位;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可以在校会后进入面试环节。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并将名单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通知。
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实际操作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三分之一以上面试评委评定成绩在60分以下或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分的计算方法
本科及以上学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考生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与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则优先录取面试成绩最高者。
八、体检
已收到体检通知的报考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评价
学校组成考核小组,对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X.宣传和就业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在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为被录取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选拔)、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XI。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和处罚。
十二,几个音符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不采用其他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及相关信息,了解招聘流程。如因个人未能及时核对而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考生将承担相应后果。
(2)凡未参加报名、确认、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名等工作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录用资格。
(三)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处理。第三十五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5)申请人正式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时转寄个人档案。
(6)办理注册手续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按时转寄个人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七)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聘任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内,如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予以辞退。
(九)公示期满后拟录取人员,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录取原则的,取消录取资格。
本公告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教师事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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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编制计划。xlsx
附件2: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网上资格确认安排。docx
附件3:资格确认材料目录。docx
附件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文件
附件5: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范围。xls
附件6:2023年上半年牡丹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单位联系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