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明的《永乐大典》的书名是与“郑和下西洋”的壮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然而,和中国历史上其他著名的国王一样,朱迪没有忘记远离大海的西部内陆边疆和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丝绸之路”…
永乐四年(1406年)十二月的一天,明帝国首都南京迎来了一位来自藏区的远道客人:藏传佛教噶玛巴噶举派第五世噶玛巴德新谢巴(中国史籍记载为“哈力玛”)。当这群客人到达皇宫正殿的奉天殿并落座时,当时已经50岁的大明皇帝朱迪还在不停地询问年仅21岁的年轻人哈利玛的情况,甚至还亲自为他倒茶。之后的奖励更是惊人,120金1000银。按照当时的价格,这笔钱可以相当于3000石米,而大明朝廷一个高官的年薪只有1000石头…明成祖为什么要对这个初次见面的年轻人这么好?这背后的政治考量甚至可以追溯到明太祖时期。
众所周知,在元朝正式纳入中原王朝管辖。朱元璋“驱逐路虎”建立大明后,对接收元朝疆域有了清醒的认识。朱元璋明确宣布多干和臧“都在境内”。在洪武10年6月24日发布的一份白话圣旨中,明太祖再次斩钉截铁,甚至裸地宣称,“我掌管眼前的祸福,所以你怕西番的所有人吗?”也就是说,掌管藏区最高权力的,是大明天子何(“西番”)。
为此,明政府撤销了元朝郑玄书院所辖藏区的三个“宣威使都督府”,先后设立了臧、多干两个行使。所有的官员,无论大小,都是由明朝政府任命的。但出于安抚的需要,藏区的官员和各部负责人一旦被推荐或邀请入朝,只要归还元朝的官印以示有效顺利,明朝朝廷就不会过问他们所属的疆域大小和人数,可以按照明朝的朝廷制度授予官职。这就是《史明》所说的,“来者需授官”。或者用白话文圣旨里朱元璋的话来说,就是“我给他一个名分,教他在地下快活。”
但是,朱元璋的政策也不尽如人意。明朝初期,藏传佛教已经在藏区发展起来。所有门派都有自己以寺庙为基础的寺庙经济。教派领袖要么是地方势力的领袖,要么与地方势力关系密切,使得藏传佛教与政治融为一体。由此,在全民信教的社会,各教派的领袖都有着显赫而特殊的政治地位。但洪武时期,俗官多僧少,僧官的爵位普遍较低,最高的只有“太师”和“启蒙大师”,与元代八思八桂作为“太师”的尊称不可同日而语。
朱迪一登基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迫不及待地给他父亲的政策打上了“补丁”。为了联络明朝廷与藏传佛教上层的关系,永乐元年二月,明成祖派人进藏,邀请哈力玛进京。藏区到南京的路很远。哈莉玛来北京是两年后的事了,于是开篇的故事就来了。随后,明成祖册封哈莉玛为“大宝王”,一直领导着佛教界。在南京生活和传教两年后,哈力玛于永乐六年(1408年)四月辞职,明成祖由一名官员护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