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医疗退休鉴定)将于9月进行(受理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具体鉴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余杭区职工非因工致残或患病鉴定申请表(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5.相关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学诊断证明、肿瘤患者病理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余杭区灵活就业人员非因工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请各相关参保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于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余杭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内)。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待遇管理科开具(市民之家一楼D区3-5窗口),凭申请人身份证或养老保险手册即可办理。
2.申请人需缴纳每人280元的鉴定费,交费后方可参加鉴定。缴费地点:市民之家7楼751室。
3.提供的所有医院病历、检验报告、化验单、诊断证明、专家结论原则上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出具的红色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