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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考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经综合判断,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二、复试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薛鑫软件。具有“人脸识别”和“证人识别”功能的com远程面试系统。详见《贵州大学2021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规程》(附件1)。“腾讯大会”作为备份复试软件。
三、复试方法
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另行通知。详情请参考http://gs.gzu.edu.cn/,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对于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但人数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和专业,应安排全部合格学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
我校每个研究生招生专业的一个志愿考生的复试应在3月底前分批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考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材料。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和录取阶段不予修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费100元/人。按照规定,学院在复试平台的管理端设定考生复试费的金额,考生必须通过复试平台即“薛鑫”缴纳。com远程面试系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还。
六、复试内容
1.评估内容
复试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既考察其学术知识,也关注其能力、素质和潜力。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内容详见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制定的复试实施细则。
2.复检结果
复试各方面综合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各方面考试成绩的权重由学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不合格。
3.参加同等学力的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选修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不合格。
4.政治理论评估
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身体检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能、血常规、胸片等项目,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调整工作
(1)调整时间
我校调剂工作将于近期陆续进行。请继续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接收转账的特殊性和要求
1.关于贵州大学2021届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请报考调剂考生关注本网相关公告。
2.申请转入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转入专业的要求,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考生初试成绩的调整必须满足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复试成绩要求(包括单科和总分)和学院(中心、实验室)设置的特殊调整要求。
4.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类别内。
5.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
6.我校不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调剂申请。
7.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接受以工作为导向的就业调剂申请。
(3)调整程序
1.报名吧。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我校公布的调剂系统开放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复试资格确认。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空缺情况选择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答辩,逾期不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申请调剂超过36小时的考生未收到复试通知,表示我校不接受考生的调剂申请。
4.复试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复试通知为准。
5.发通知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的复试进度,及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八。宣传
1.各学院将公布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以及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应在备注中注明)和复试成绩等。
2.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和复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政审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核意见)及本人实际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状况。考生现实表现的书面材料需要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考试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能投档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
X.准许进入
1.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XI。违规处理
1.一经查实,对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录取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特殊说明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或机构招生。
十三。联系信息
贵州大学代码:10657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东校区1号行政楼研究生院210室。
邮政编码:550025
电话:0851-88292217
网站:http://gs.gzu.edu.cn/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14: 30-17: 00。
资料来源: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陆思怡桂沈
责任编辑:吴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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