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永修一则招聘信息引发争议。根据招聘信息,中铁三局第一项目部招聘文员,要求“女性,五官端正,身材好,大专以上学历,最好是刚从学校毕业……”
招聘是有一定要求的,但是招聘要求要围绕岗位要求,而不是废话。正如该网友所说,在江西的这条招聘信息中,不仅“五官端正,身材好,最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要求是真实的,出乎意料,而且地址栏中的“永修宾馆”也给人无限遐想。被网友举报到当地政府后,发布上述招聘信息的中铁三局某项目部发布致歉声明,称该招聘信息措辞不当,其本意是招聘“领导来视察时,要给综合部带茶水的文员”。
什么样的工作与女性的身材和外貌有关?这实在令人费解。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样的要求,说明单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这不仅仅是“措辞不当”,还涉嫌违法。我国《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都明确要求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将体型等明显与岗位要求无关的因素纳入其中,涉嫌就业歧视。
另外,事后的道歉声明也很难理解。因为招聘的是办事员,领导来检查的时候要端茶送水,对身材能有要求吗?更何况,即使有些帖子确实有服务的性质,我们也不会用贬义的方式称之为“奉茶”。因为现代社会,人人平等,服务工作也是正当职业,应该受到尊重。
现在,一家公司招聘“身材好”的女性,把她们的工作总结为给领导“端茶倒水”,是什么用意?这种措辞无疑有物化女性的嫌疑。从招聘要求到道歉声明,都隐藏着对女性价值的轻视。可见,有争议的招聘要求可能不是偶然,而是反映了企业价值观的问题。
其实无论是就业歧视还是物化女性,归根结底都是对求职者权利的漠视和对人格的不尊重。在就业市场上,雇主处于有利地位。一些用人单位在面对求职者时,不小心“放任自流”,提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奇葩”要求。求职者即使知道招聘要求不合理,也往往“敢怒不敢言”。前不久,长沙一家公司发布招聘需求时,职位要求一栏写了11遍,“皮肤白,腿长好看”;山东临沂某医院招聘“天才护士”,要求“形象气质佳”,对身高体重做了详细要求…此类涉嫌违法的招聘要求层出不穷。
对于这些“奇葩”招聘,劳动部门不应该视而不见。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特别是对“奇葩”招聘背后的用人单位,要重点查处,及时约谈,责令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进行处罚,比如罚款、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以此进行有效监管,让用人单位的招聘不再“任性”。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提出如此“奇葩”的招聘要求,已经裸地暴露了其不尊重人才的本质。21世纪最贵的是人才。而且还有很多知名大企业提出了这些“奇葩”的招聘需求。这样的企业为什么能招到高素质的人才?即使我们有,我们怎么能留住他们?缺乏人才的企业显然走不远。相关企业的管理者是时候反思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了。(土壤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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