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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会议公报

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方针,把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作为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第

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方针,把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作为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第二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开展了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重大典型垄断案件,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垄断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优化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了全国统一市场建设。

一是反垄断专项行动凸显监管为民的执法理念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含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党的二十大报告和经济工作会议报告也将经济发展与人民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反垄断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路径,始终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通过惩罚垄断行为,可以促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下降和质量提高,促进创新和经济增长,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福利。在反垄断执法的诸多领域中,民生的重要性和执法需求最为明显。医药、水、热、电、交通、社会保险、建材等民生领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和切身利益。这一领域的垄断带来的高价等负面效应,往往成为民众难以承受之重。如果垄断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紧紧抓住垄断的痛点领域和反垄断的民生属性,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开展集中反垄断执法。原因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原料药行业、公用事业行业等民生领域的垄断行为反应强烈,该领域的垄断协议数量和反垄断执法数量也常年处于高位。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反垄断局立足当前经济形势,对其开展反垄断专项行动,实施监管为民的重要举措。相对于碎片化的反垄断执法,此次民生专项执法行动中的集中执法能够有效整合协调执法资源。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具体行业的需求制定行动方案,为重点垄断领域匹配更多的执法资源,从而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对于市场主体来说,集中反垄断执法带来的威慑作用,可以更好地防止违法经营者再次违法,实现普遍预防,践行惩防并举的理念。总之,反垄断专项行动不仅可以确保经营者享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且可以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反垄断专项行动分类分类整治民生领域垄断问题

在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强调,“提高政府监管效率,促进有效市场和政府更好整合。”这次反垄断专项行动,从动员部署、推动实施到回顾总结,都是促进监管效能提升的有力体现。面对民生领域不断涌现的垄断问题,执法部门分层分类有效调配执法资源,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所谓“分级”,就是对民生领域垄断风险高的行业进行重点执法;所谓“分类”,是指以不同行业经常发生的垄断行为类型为重点,从而实现对民生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的全覆盖。

对于分级执法来说,民生涉及的行业非常广泛,不同行业的竞争情况和反垄断执法的需求也不一样。在开展具体行动前,执法部门将通过市场调研确定执法重点行业,集中执法资源,加大对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执法力度。以API领域为例。近年来,原料药行业垄断行为频发,造成药品价格上涨甚至断供,严重扰乱医药行业正常竞争秩序,增加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损害患者健康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国家富强、民族昌盛的重要标志。”基于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年来重点关注医药行业的垄断问题。在此次反垄断专项行动中,依法查处了多起医药行业垄断案件,从源头上解决了药价虚高问题,有效恢复了医药行业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了患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分类执法,民生领域不同行业的市场结构和经营特点不同,因此经常出现的垄断行为类型也不尽相同。执法部门围绕重点行业经常出现的垄断行为类型加强执法。在建材、日用消费品、汽车、医药等重点行业,固定价格、限制生产、分割市场、限制转售价格等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经常出现,从而加强了对行业协会的关注,并对垄断协议进行调查。对于原材料、公用事业等重点行业,往往存在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制交易、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对大企业的关注,查处滥用行为。对于交通、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往往存在行政权力阻碍商品自由流通、限制或变相限制交易等行为,因此着力打破行政垄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在此次反垄断专项行动中,执法案件查处的垄断行为类型全面涵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的全面实施将有助于民生各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反垄断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民生市场竞争秩序。

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3年的重要任务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向好,实现质量有效提升和数量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起好步。在当前垄断风险不断积累的背景下,运用反垄断法解决竞争损害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是一个重要途径。这次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响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集中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典型垄断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第一,提高反垄断执法的公信力,树立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专业执法行动,及时惩处大量垄断行为,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垄断乱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市场主体也能在政府保驾护航的市场中公平竞争。二是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竞争格局。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加强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有效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民生领域的垄断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专项执法行为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垄断问题入手,聚焦民生领域垄断痛点问题,加强反垄断执法,让违法者感受到执法的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的温暖。

此次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人民群众需求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积极开展的工作。执法机关充分利用此次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整治民生领域垄断问题的热潮,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反垄断执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繁荣的经济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张系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专家)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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