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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招聘信息

6月6日,淄川区发布《淄川区2023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文如下:

6月6日,淄川区发布《淄川区2023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淄川区2023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综合类(甲类)岗位,其中:A1、A2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岗位(淄川区大学生和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报考管理岗位或初级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除非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

(四)符合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材料的2023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采取“诚信+宽容”的方式,承诺在期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和材料,不宽容即可报名。虚假承诺与证明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和材料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考生相关证书和材料一般应于2023年6月27日前取得;国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注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7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六)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下同)应征得所在单位(聘用协议单位,下同)的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聘用协议的人员。

(八)本次招聘中“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岗位,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求职期间(2021-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9)有关你不能申请的情况的详情,请参阅申请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报考,报考人员的专业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电话请见招聘名单(附件1)。

四、报名和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6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6月30日12:00。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6月30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6月30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附件,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B),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附件1)。

报名者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承诺书,确认承诺后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真实一致,提交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网上报名系统未能覆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如实填写。个人简介,必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应填写直系血亲和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报考人员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考生可在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下次自动替换之前的信息。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期间,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但可在初审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6月30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职位的报名信息。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是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等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

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http://www.zichuan.gov.cn/)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请考生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招聘资格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批准;提交的资料不完整的,注明缺失内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3.网上缴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通过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注册成功后,恕不退款。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扶贫政策的人口、防止返贫的监控帮扶对象和残疾考生可免交笔试考试费。符合免笔试费用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申请减免费用”,于2023年6月30日12:00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减免费用材料。

4.取消和核减计划:报名缴费截止后,按照考试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取消减岗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考,并可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且只能改报一次。支付成功后,请注意取消贴吧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政策、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9:00-11:00。考生可于2023年7月5日9: 00至2023年7月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用),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与报名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A2岗位报考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取消和核减为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最后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对上述比例不满意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3类职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如发现通过审核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本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弃权且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是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的。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招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设置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试费为每人70元,缴费方式和时间详见面试公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扶贫政策人员、监测帮扶人员防止返贫人员、残疾人报考人员可免面试考试费。

(四)总分计算及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A1、A2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3职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档案考核成绩相加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评估方法请参考申请须知(附件2)。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正如一个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职位,按照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检查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

检验和体检应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单位同意等原因而空空缺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职位空缺,不予填补。

考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审查候选人的资格。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关注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必要回避履行职责。职业能力的考核要强调工作能力,注重对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岗位匹配性和心理素质的考核。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调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检查对象,撰写调查材料。

体检应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成绩以复试结论为准。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要求重新体检。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报考组合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七。宣传和就业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的考生,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认定为员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签订合同时的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对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为在附件1“总量控制”栏填写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管理,按照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防疫措施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相关信息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发布。

九。咨询、监督和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生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听从各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或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可给予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不诚信的考生,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川区委组织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5282275

监督电话号码:

淄川区纪委室0533-5151606

公告网站:

淄川区人民政府

(http://www.zichu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

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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