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12:07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李至正
涉及中国十分之一公务员的国税局地税局合并已经开始。
6月15日上午,在升国旗、唱国歌的庄严仪式后,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成立,标志着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合并,是根据党的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成立后,将承担全省所有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管职责,有效降低征管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好、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挂牌仪式上,常务副省长冯飞代表省委、省政府祝贺浙江省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挂牌成立。冯飞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作为浙江省从事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的新机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创我省税收发展新局面,为我省“两高水平”建设做出新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党组书记龙表示,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将以机构挂牌为新起点,努力开启我省税收发展新征程,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全体干部坚决拥护、支持、投身改革,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等工作,确保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日常工作“正确推进”,不断提高纳税人和缴纳人的“获得感”。
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原浙江省国税局、浙江省地税局实现了联合党委成立、综合部门集中办公、“一厅一办”到位。下一阶段,浙江省新的市县税务机关也将逐步挂牌。原国税、地税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职权的新税务机构继承。纳税人可在省内综合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系统办理全部税务业务,享受“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