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湖北警察学院等6所公安院校将在湖北招收公安专业学生。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招生规模
2023年,湖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总规模为1363人。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28人(地方公安机关125人,铁路公安机关3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101人(地方公安机关75人,铁路公安机关4人,长江航运公安机关22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79人(地方公安机关75人,铁路公安机关4人),郑州警察学院45人(全部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南京警察学院30人(全部面向地方公安机关),湖北警察学院980人(全部面向地方公安机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的招生规模包含部分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二、申请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湖北省户籍(2023年6月6日24: 00前确认考生原籍户籍),在湖北省参加高考;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五)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六)年满16周岁不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普通高中毕业;
(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政治条件;
(九)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10)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符合上述条件,在生源范围内(我省28个原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并通过资格审查和公示的考生。
三、招生方式
(1)填写志愿
1.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按全省统一网上填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中,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0个高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高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湖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专业、计划、选修科目以院校公布的要求为准。
2.国家专项计划在高校同批次录取,单独设置高校专业组,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填写志愿,与其他计划高校专业组混合。未填报国家专项计划者,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录取。
(2)政治调查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政审。政审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政审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办法》和《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政审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部署和指导,市(州)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受理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30日。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厅“高考专题”、“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平安湖北”、“湖北公安教育培训”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下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调查表》(见附件1);
(2)考生携带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已填写个人信息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申请政审(政审受理地点和电话见附件2);
(三)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受理考生政审申请,安排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考生进行政审;
(4)根据政审情况,由经办民警、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机关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审表》中填写调查意见和调查审核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五)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应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领取考察材料;
(六)县(市、区)公安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审表》及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加盖公章后交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带至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现场提交。
2.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相关考察材料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存档备查。
3.对符合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条件的考生提出的政审申请,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得拒绝,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考察意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确定并发布检验清单。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简称“参加考试考生名单”),由省公安厅会同省招办根据考生本人意愿、身体条件和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确定。各学院专业组参加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该学院专业组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
2.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考察信息。
(1)登录湖北省教育厅“高考专题”和“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
(2)省招生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向考生发送短信;
(3)县(市、区)招生办及其附属中学通知考生本人;
(4)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安排。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暂定于7月3日至6日在湖北警察学院北校区举行(具体安排待考生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采用全国统一标准表格组织实施。
(2)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当天,考生可在上午无空腹情况下用餐。预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需要半天时间。考生可以自带食物和水。
(3)考生需携带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以上证件需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簿应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审表》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申报表》(见附件3,从网上下载,考生本人在考试前填写。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如有虚假承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鉴定考生是否适合公安院校教育和公安工作。如有口吃、明显声音嘶哑、肢体功能障碍、下蹲不完全、步态异常等。,视为面试不合格。
(五)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身高:男170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
②体重指数:(单位:kg/m):男性在17.3-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25.7之间。
③视力:任意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⑤外观:无秃顶,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凸和驼背,膝内翻股骨内侧髁间距离小于7 cm,膝外翻胫骨内侧踝间距离小于7 cm,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面颈部无疤痕,下肢无静脉曲张,无腋臭,无15度伴发内斜视,术后无唇裂、腭裂、唇裂。
相关医疗机构将参考省招生办提供的体检材料,审核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并组织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貌、血压、听力、嗅觉、视力、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做出综合体检结论。
对个别体检项目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申请复检。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以复试结果为准。考生离场后不再复试。
(六)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50米跑。可测次数:一次,合格标准:男≤9.2秒,女≤10.4秒;
②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2.05米,女≥1.5米;
③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一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④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四个项目都要评估。其中达到3项及以上标准,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考生应正确评估自己是否适合剧烈运动,严格按照体能测评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并在测评前签署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建议考生按照体能测评项目要求加强日常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应试状态。
4.现场纪律要求。
不服从招生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现场秩序的考生,取消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成绩;考生不得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区域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其成绩;如发现考生被他人冒名顶替不参加考试,将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5.监督和审查机制。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结论为准,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全程录音,并接受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监督。考生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过程有异议的,可当场进行复核或申诉,现场复核或申诉核实结果为最终结论。
6.确定合格名单。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经对考生政审情况综合分析,省公安厅2023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出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审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0日报省招办审核备案。
(4)通过提交承认
公安院校招生批次为本科提前安排,实行平行志愿。按照“考生成绩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志愿顺序和高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照上线人数与高校专业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省招生办从高分到低分为高校投档,由高校负责录取。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按照省制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投档通用排序规则执行。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湖北省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审合格的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和征集志愿。
(5)新生复习
各公安院校将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组织完成资格复审、生源复审、就业定向复审、政审、档案审核、体检等工作。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注意事项
2023年湖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聘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凡是以中介、组织、单位、个人的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担保通关”、“疏通关系”、“担保入学”等所谓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为由收受财物的,都是诈骗行为。请考生和家长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参加各项考试。不要被欺骗。省公安厅将严格执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规定》,加强工作监督,严格纪律要求,为考生创造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招生环境,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相关安排以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招生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厅“高考专题”、“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平安湖北”、“湖北公安教育培训”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工作日8: 30-12: 00,14: 00-17: 30。
(027)67122184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情况调查表
2.2023年湖北省政审录取地点及电话。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