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组建省属普通高等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公示》。经省属高校设置评审委员会专家考察评审,同意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入广州城市学院的申请材料报省政府审批,再报教育部审批。
公示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院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意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广州城市学院申请材料经省高校设置评审委员会专家考察评审后,报省政府批准。
今年有很多独立学院申请转学。
关于独立学院的转学问题,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教育厅多次发布公示。
2020年7月20日
经省高校设立评审委员会专家考察评估,同意将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转广东南方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转广东华商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转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州大学华南软件学院转广州软件学院的申请材料报省政府审批。
2020年10月9日
经省高校评审委员会专家考察评估,同意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珠海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转广州新华学院的申请材料报省政府审批,再报教育部审批。
2020年10月14日
经省级高校设置评估委员会专家考察评估,同意将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变更为寸金学院的申请材料报省政府审批,再报教育部审批。
2020年11月2日
经省级高校设立评审委员会专家考察评估,同意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入广州城市学院的申请材料报省政府审批,再报教育部审批。
到2020年底,
各独立学院要制定转学工作计划。
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独立学院转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指出,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办学模式,为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独立学院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人地位不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规范、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完善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各独立学院要制定转校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校。原则上由直属高校和部省共建高校所办独立学院牵头完成移交,其他独立学院尽快完成移交。
探索合适的转移路径
实施方案提出,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独立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探索适合的转制路径。
(一)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权利义务划分明确、办学条件符合本科院校规定标准的独立学院,可以转为独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2)将其转为公职。非社会举办者(指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联合举办,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下同)或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社会举办者,鼓励转为独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三)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学,或举办者主动且具备条件,终止办学,取消编制。
来源:广州日报读书。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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