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公信发〔2022〕162号)正式发布。本实施细则在《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公信发〔2020〕219号)的基础上,由市工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制定。
为加快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发和应用,引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等相关工作,2020年底,市工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金普新区管委会共同成立了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合工作组,并出台了《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该政策实施以来,大连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车辆道路测试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大连先后开通了金马路、金石滩的开放测试道路,审核了两批15辆智能网联汽车的路测活动。在测试里程、数据采集、安全保障等方面达到了预期目标,奠定了示范应用的基础。
新版实施细则除了用自身安全声明取代测试通知,降低路测里程要求外,还明确了示范应用的定义和范围,为推动大连智能网联汽车顺利从路测走向示范应用,尽快实现市场化运营提供了规范指导。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