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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私募机构也有“抢公章”的闹剧? 红星资本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私募基金机构丹东瑞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鑫投资”)投诉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名义股东抢夺其部分牌照和印章。

私募机构也有“抢公章”的闹剧?

红星资本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私募基金机构丹东瑞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鑫投资”)投诉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名义股东抢夺其部分牌照和印章。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瑞信投资的管理规模从20亿到50亿元不等。目前,被控查封证照和印章的当事人仍在瑞信投资工作,资金目前处于逾期未结清资金中。

瑞信投资称法人代表抢印。

因股东会决议,双方对簿公堂。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民事判决书,曝光了私募基金机构瑞信投资的斗争内幕。

红星资本局查询发现,瑞信投资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管理规模为20-50亿元。

瑞信投资有四位投资人,分别是栾秀芳(60%)、胡强(10%)、郭宏伟(10%)、程子清(20%)。其中,胡强是这一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并在瑞信投资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

截图来自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官网

瑞信投资诉至法院时,提出胡强仅为其名义股东,实际股东为魏亮(实际出资100万元)。后来,胡强因个人原因辞职,但双方未能就股份性质和转让价格达成一致。胡强拒绝办理辞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拒绝配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瑞信投资还提到,今年1月3日下午,“胡强再次来到公司闹事,再次要求公司行政和财务人员交出公司的证照、印章等重要物品。在多次索要无果后,胡强要求相关人员打开保险柜进行检查,并借机抢夺了公司的部分证照和印章。”

判决书显示,1月4日,瑞信投资召开股东会,经表决作出决议:免去胡强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补选陈薇薇;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薇薇等。

这一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也直接导致了后续的诉讼。

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

因证据不足,法院不支持代持股份说。

先是胡强向一审法院提讼,要求撤销瑞信投资1月4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一审法院支持胡强的主张。根据瑞信投资的公司章程,本应在会议召开15天前通知全体股东,但瑞信投资没有(提前15天通知),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存在瑕疵,也导致胡强未能出席会议并对决议行使表决权。

值得一提的是,一审法院认定胡强为瑞鑫投资的股东,享有股东资格。

至于瑞鑫投资主张“魏亮通过胡强持有瑞鑫投资10%的股权”,因瑞鑫投资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此后,瑞信投资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胡强的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在1月4日的股东大会后,瑞信投资提前15天通知胡强于3月18日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这也被法院视为瑞信投资对胡强股东身份的认可。

至于胡强拒绝办理辞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抢夺公司证照、印章等重要物品,二审法院认为,这不能成为瑞信投资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的理由,不影响一审判决。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瑞鑫投资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即撤销瑞鑫投资1月4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此外,瑞信投资提到,其正在对胡强进行另一项诉讼,要求胡强配合将股权转让给实际股东魏亮。6月10日,红星资本局搜索发现,目前还无法搜索到上述诉讼的相关信息。

胡强仍然是法定代表人。

瑞信投资有逾期未结算资金。

私募排排网显示,瑞信投资旗下有10只基金。截至2023年5月,其累计收益为21.37%,最近一年收益为-12.73%。

截图来自私募排排网

目前,胡强仍为睿鑫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及信息报送负责人。

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官网显示,1995年至2017年,胡强先后在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化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自2017年以来,胡强一直担任瑞信投资及其子公司的高管。

红星资本局也通过上述网站注意到,瑞信投资存在逾期未结清资金,即有一只私募基金到期时间超过3个月,且未提交清算申请。

截图来自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官网

6月10日,红星资本局拨打瑞信投资在官网披露的电话,无人接听。

红星新闻记者杨培文

编辑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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