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邰丽华(北京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制度。党的十以来,我们党在收入分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努力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加有保障、更加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仍面临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问题。
围绕“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分配制度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建立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相协调的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要着眼于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想方设法有效消除收入差距中的分配不公因素。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主要标志,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保障,是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公平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实践证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确保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保障,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解决收入分配公平问题,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重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逐步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
生产资料所有权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不同的收入分配性质和形式,生产资料公有制构成了按劳分配的理论基础。
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需要注意维护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才能巩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国有经济的地位,保证收入分配的公平,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此外,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合理比重,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比重,要求对劳动要素给予充分认可和充分回报,如合理确定劳动费用的支付标准和增长速度等。劳动是财富和幸福的源泉。实现奋斗目标,根本上要靠劳动者的劳动和创造。强调,“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始终倡导和尊重工人,始终重视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这实际上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产和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主体地位和作用的确认,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揭示。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原则,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我们必须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消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和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使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
有效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我们一直在扩大和深化认识的实践基础上寻找新的科学定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理论观点。中国正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充分发挥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不是全部。特别是要看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的单一作用来实现,必须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颁布和实施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发展战略,政府在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同时,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防范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把“蛋糕”做大做好;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相协调的体系,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与分配的关系,切好“蛋糕”,努力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实现分配公平的目标。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