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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计算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计算功能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将于2020年4月10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远程办税通道,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

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纳税人高效、便捷、有序地完成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请纳税人尽量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税务机关将优先办理约定时间段的退税申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您尽可能通过互联网办理年度结算。如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办理,请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上门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4月10日

3分钟带你了解:2019纳税年度有哪些事?

◆ ◆ ◆ ◆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合理有序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个税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结算内容

根据税法规定,2019年底以后,居民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适用综合所得减去速算扣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税率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预缴税额,得到本年度应退或补的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计算= [(综合所得-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2019年预缴税款

根据税法规定,2019年年度汇算清缴只对本年度综合所得计算清缴应退或应纳税款,不涉及以前或以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选择不纳入综合所得按规定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二、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已依法预缴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需要缴纳税款,但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

(二)纳税人年纳税额不超过400元;

(三)纳税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办理年度退税的。

3.需要办理年结的纳税人。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1)2019年预缴税额大于全年应纳税额,申请退税。包括2019年综合所得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中间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年度适用预扣税率高于综合所得的年度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或者未足额申报依法确定的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或者捐赠,未申报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优惠的。

(2)2019年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补税金额超过400元。包括两项或两项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预缴税款少于年度应纳税额。

四、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未申报或者未全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间进行扣除或者补充: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2019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

(二)2019年纳税人未申报或未全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2019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动词 (verb的缩写)处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0年3月1日前出境的纳税人,可以在出境前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不及物动词处理方法

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一)办理年度结算。

(二)工资、薪金或者连续劳务报酬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和退(补)税。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当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并补充2019年度在单位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相关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人应当与纳税人签订委托书。

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更正,也可以自行更正。

七。处理渠道

为了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渠道。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优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选择邮寄申报的,需将申报表邮寄至受雇单位(户籍所在地,无受雇单位的为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八、报告信息和数据保留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除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外,如需修改基本信息、享受新的扣除项目或税收优惠等,还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仔细核对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之日起,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及综合所得、扣除、已纳税款或者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与纳税人共同保存五年。

九、税务机关接受年度终期申报。

按照便民、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或者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的,应当向纳税人就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个及以上从业单位的,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不为雇主工作的,应当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间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应当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十、年度退税、补税

申请年度退税的纳税人应提供在中国境内开立的合格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受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退税。纳税人未能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得退税,纳税人2019年综合所得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将在网上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单办理年度退税。

缴纳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XI。年度结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清缴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分类编制纳税指南,普及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提供提示和提醒服务,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避免拥堵,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通知纳税人,提醒其在一定时间段内办理。需要提前或延后办理的纳税人,可在法定年度汇算清缴期内,到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对因年老、行动不便等原因独立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有特殊困难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清缴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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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需要做,具体做什么,一张图告诉你↓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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