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和五大法律要素
委托代理关系是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卖房找中介,打官司请律师,都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具体表现。人们通常通过签署委托书来确认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
为了避免委托书不规范带来的法律风险,这里整理了委托书的基本要点,供大家参考。
一、委托代理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163条规定“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代理权。”
因此,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委托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法定代理中没有委托书。
主要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委托代理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作为代理人;
3.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授权委托书的五大要素
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通常由委托书来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授权委托书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的五个基本要素:
1.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姓名。
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和现住址。委托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理事宜
代理事项应当明确具体。一般表述为“兹委托(受托人姓名)作为(委托人姓名)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某某事宜”。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个人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
3.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应明确列出,以避免遗漏代理事项所需的权限。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有三种情况: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某一委托事项办理民事法律行为;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在一定时期内重复办理同一种民事法律行为;c .一般委托是指代理人受委托在一定期间内办理与某一类事务或某一标的物有关的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分为两种:a .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理一般诉讼中的当事人,如举证、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委托实施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申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进行结算等。
4.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应当明确规定起止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5.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如果是单位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个人,需要个人签名。
三、授权委托书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四、授权委托书注意事项
1.应该是书面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应该是原版的。副本和复印件不能代替原件。
3.委托书要明确五个要素,缺一不可,尤其是非标准合同中,代理事项、权限、期限是重点项目。
4.授权委托书应当加盖委托人的印章,或者由委托人签字确认,并附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5.可以增加交货单位。委托书的发送单位特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之发生代理关系的第三人。如果事先有明确的第三方,可以在委托书中加入发送单位,可以固定委托书的使用范围。代理人向非派出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代理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存在不尽到义务,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定义交货单位可以限制代理人不当行为的风险。
6.您可以增加不可转授权的权利。代理人的不可转委托权是指被委托的代理人无权将代理事件再次委托给第三人。一般来说,法律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行为转委托给他人,因为转委托是基于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代理人应当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代理人需要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委托代理人经被代理人认可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受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只对第三人的选择和指示负责。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认可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负责;但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委托第三人代理。”
7.委托书和合同的区别。委托书也叫代理证书,是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书面文件。委托书不同于委托合同:a .委托书是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的表现形式;委托合同是授权的基本法律关系,但它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委托人根据委托合同出具委托书;b、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授权效力,委托合同需双方同意;c .授权委托书可以直接证明代理机构的存在。有没有代理合同并不重要,代理合同的存在并不能证明代理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