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后再签。
1.当事人的合同条款应当约定承包人的基本情况和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号、住所和联系方式。承包商应具有与承包工程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2.项目名称和范围(主题术语)
本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中所指的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项目名称、场地位置、建筑面积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施工准备这一部分主要讨论项目施工前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土地等级、道路和水电设施的顺利完成;有必要的施工法律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施工许可证。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没有施工许可证是不允许施工的,包括临时用地、爆破作业等证件;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交付地质、地下管线资料和工程设计图纸所提供的资料和图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期承包人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指定的承包人常驻代表确认后,承包人应按计划安排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合同。检查和监督常驻代表。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以及工期延误和相关责任。
5.承包商应承诺工程将达到的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按照分项、分部、单位的质量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合同应约定工程质量应达到什么标准,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还应约定评估机构及其程序。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或常驻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任何问题,承包商应拆除并重建这些问题,以达到约定的标准。合同还应就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双方的责任达成一致。
6.在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及其支付的实践中,最常见的纠纷是由价款问题引起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往往造价较高,合同履行周期相对较长,变量较多,价格难以确定或定价过程复杂。建设部2001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计价规定》规定了三种施工合同价格模式:固定价格,即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规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得调整;可调价格,即价格随合同规定的建设期价格而变化;价格由项目成本加费用确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估价方法。
支付工程款时,工程造价通常分为三部分: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预付款是指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该金额用于承包商在施工初始阶段的准备工作。这部分款项应在开工后从承包人应支付的项目中扣除。进度款是指承包人根据合同进度支付的金额。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性质,承包人没有义务支付施工费用。
因此,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是施工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结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以及工程款与承包人结算款的差额。
7.材料设备供应和建设项目涉及大量的材料设备。因此,合同应规定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范围、日期、验收程序和标准以及仓储责任。材料和设备可由承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提供。供应商应对材料和设备的合格性负责,另一方有权对其进行检验并提出质量异议。
8、验收和决算程序中应明确规定竣工验收和结算条件。在预计竣工日期前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应通知承包人做好验收准备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承包人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若修改合格或验收合格,承包商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未组织验收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9、承包人可能违约的主要原因和违约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此外,在一些情况下,没有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材料,没有及时组织各种检查。
合同应规定所有可能的违约情况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实际履行、赔偿合同损失和解除合同。
承包商可能违约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没有按时竣工,竣工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质量标准,无法提供必要的工程竣工资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修理或返工、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就索赔程序达成协议。如发生索赔,履约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据,违约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10.承包商保证承包商通常以质量保证的形式阐明其保证责任。承包商的保修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原则上由建筑法规定,具体范围和最短保修期限由国务院授权。
总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